Re: [討論] 為什麼恐同是政治不正確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1/02 10:17), 3年前編輯推噓3(3013)
留言16則, 5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9/19 (看更多)
※ 引述 《faang (昉)》 之銘言: :   : 言論自由的社會就是人人可以表達立場 : 但沒有保證你表達完之後不會被立場不同的人批評 : 今天要在遊行裸露的人一定知道這樣的行為有爭議 因為每年都要吵一次 : 但依然決定做這樣的表現 就是不想自我審查 : (甚至在一兩年前同婚要過不過的那段時間 依然有部分妥協與收斂) :   : 所以有人會做出如你這樣標題的質疑 : 說穿了就是想表達意見 又不準別人質疑罷了 我只是想說,當我看到襪子套屌我會發自內心的說:幹,好噁心 我只是為我的主觀意識做出最自然的反應,如果要說這樣是歧視,就言重了。 因為當對方把衣服穿好,我還是能夠友善地對待他。 ->別濫用【歧視】這兩個字。 另外我想跟妳討論另外一個議題 你怎麼看【情慾流動】【性向光譜】這件事呢? 以上兩點也是在性別平權運動之後才出現在台灣的名詞。 這麼說好了,我自身觀察,有些【中性女】可能是雙性戀/中性打扮的異性戀/單純對男性有 生理需求的T。 交友軟體或是一些論壇不乏一些異男與以上【未界定類別的中性女孩】約的文章或是故事, 身為彩虹團體的妳,如何看待這樣的現象?這些是可以像同志議題一樣被公開討論的嗎?或 是只能私下做而不能被端上檯面公開講的? 就算是T,跟男生有肉體關係,很可恥嗎?以前我問過這樣的人,她說【讓圈內知道的話就 難混了】,why? 我是認為根本沒有所謂的平權啦,最喜歡喊平權的往往最愛各種切割,各種壁壘分明,說好 的【情慾流動】【彩虹光譜】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65.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04283427.A.332.html

11/02 10:19, 3年前 , 1F
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也是人權,同志也幫爭取一下啊
11/02 10:19, 1F
※ 編輯: vigorhsieh (123.194.165.21 臺灣), 11/02/2020 10:34:38

11/02 10:38, 3年前 , 2F
看了不舒服也不能講
11/02 10:38, 2F

11/02 10:39, 3年前 , 3F
又不是極權國家
11/02 10:39, 3F

11/02 10:39, 3年前 , 4F
你可以說別人噁心 別人不能說你歧視?
11/02 10:39, 4F

11/02 10:40, 3年前 , 5F
所以原PO有跟極權國家人民一樣被查水表?別濫用這個詞
11/02 10:40, 5F

11/02 10:42, 3年前 , 6F
當你主觀反應覺得好噁心,但卻還是讓他們存在,不就那句
11/02 10:42, 6F

11/02 10:42, 3年前 , 7F
「我不認同你,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11/02 10:42, 7F
是 我尊重他的存在,當下礙眼我會轉身就走。 但是當對方遊行結束把衣服穿好,我還是能夠友善對待,不論那個人是我朋友還是家人或是 同事。 我尊重你,不代表你做的所有事情我都得照單全收,覺得噁心的還是覺得噁心,但不會因此 否定對方全部。 歧視與否,差別就在這裡。 ※ 編輯: vigorhsieh (123.194.165.21 臺灣), 11/02/2020 10:46:28

11/02 10:48, 3年前 , 8F
"當對方把衣服穿好,我還是能夠友善地對待他" 換言之
11/02 10:48, 8F

11/02 10:48, 3年前 , 9F
當對方沒把衣服穿好,就要粗暴地對待他………嗎?
11/02 10:48, 9F

11/02 10:50, 3年前 , 10F
我個人也不愛用歧視這詞,太模糊了
11/02 10:50, 10F

11/02 10:51, 3年前 , 11F
回樓上,是轉身就走然後上政黑發文XDD
11/02 10:51, 11F

11/02 10:52, 3年前 , 12F
批評穿著噁心 我不覺是歧視 覺得批評也是言論自由範圍
11/02 10:52, 12F

11/02 10:54, 3年前 , 13F
就像怎麽穿著打扮(只要沒違法) 同樣是言論自由的一環
11/02 10:54, 13F

11/02 10:55, 3年前 , 14F
(廣義的言論自由)
11/02 10:55, 14F

11/02 10:57, 3年前 , 15F
有人可以覺得穿著噁心 有人可以覺得前衛大膽 都ok
11/02 10:57, 15F

11/02 11:19, 3年前 , 16F
問題就單純變成 2類言論 在言論市場上的競爭
11/02 11:19, 16F
文章代碼(AID): #1VdsmZCo (Hate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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