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時空背景不同?網挖林智堅律師2年前評李眉蓁論文案 全場傻眼:沒有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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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728000851-260405
2.新聞來源︰
中時
3.完整新聞標題
時空背景不同?網挖林智堅律師2年前評李眉蓁論文案 全場傻眼:沒有極限
4.完整新聞內容︰
時空背景不同?網挖林智堅律師2年前評李眉蓁論文案 全場傻眼:沒有極限
04:222022/07/28 中時新聞網
林毅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2-07-28/1024/20220728000852.jpg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中)、立委鄭運鵬(左)及委任律師黃帝穎(右)24日舉
行記者會,以論文製作的時序,澄清碩士論文引發的爭議。(資料照/劉宗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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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鄉民挖出黃帝穎2年前痛批李眉蓁新聞,大酸雙標無極限。(圖/PTT)
林智堅論文門案狂燒,本人雖多次解釋,但遭外界批評越描越黑,其委任律師黃帝穎則是
轉攻台大論文審定會召集人蘇宏達教授政治傾向,要求校方更換召集人,但遭台大打槍,
就有網友翻出2年前黃帝穎評論李眉蓁論文案的新聞,直呼雙標沒有極限。
2020年高雄市長補選,國民黨候選人李眉蓁遭踢爆中山大學論文高達96%抄襲,當時黃帝
穎在臉書PO文表示,李眉蓁違反著作權法第91條第一項規定,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併科罰金75萬元。
https://images.chinatimes.com/newsphoto/2022-07-28/1024/20220728000854.jpg
黃帝穎2年前在中山大學審定結果尚未出爐,就已開砲李眉蓁,如今卻批評台大社科院院
長蘇宏達「醜聞說」是未審先配,遭網友狂酸。(圖/取自臉書)
黃帝穎當時痛批李眉蓁無力解釋,只好把總統蔡英文扯下水,更引用其他論文抄襲判決案
例:「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適用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並審酌被告身受最高等之教育,理應嚴守學術分際,恪守本分孜孜矻矻於所習
領域,並為後生學子榜樣與表率,竟不思己力完成論文,反剽竊他人智慧結晶,漠視他人
著作權利,且犯後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飾詞狡卸,心態可議,顯無悔意。」
由於當時時間為7月,中山大學當時尚未審定完畢,對比如今黃帝穎不斷護航林智堅,大
喊未審先判,也因此被PTT鄉民挖出舊聞,狂酸:「這就是傳說中的迴力鏢嗎」、「智堅
:你說幾年?要不要再說清楚一點」、「看他27日上政論的手就知道有多心虛」、「雙標
黨,不EY」、「他到底怎麼考到律師的」、「自己打自己耳光,還要大家笑大聲點」、「
真的沒有極限」。
5.附註、心得、想法︰
黃帝穎當時痛批李眉蓁無力解釋,只好把總統蔡英文扯下水,更引用其他論文抄襲判決案
例:「原審以被告犯行明確,適用著作權法第91條第1 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51條第5
款之規定,並審酌被告身受最高等之教育,理應嚴守學術分際,恪守本分孜孜矻矻於所習
領域,並為後生學子榜樣與表率,竟不思己力完成論文,反剽竊他人智慧結晶,漠視他人
著作權利,且犯後至今仍矢口否認犯行,一再飾詞狡卸,心態可議,顯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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