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 藍白聯手二讀過了已回收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ms883050 (離開這裡那就是我的目標)時間4月前 (2024/05/21 14:12)推噓5(8推 3噓 17→)留言28則, 12人參與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政府人員於立法院受質詢時,
: 為虛偽陳述者,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
: ^^^^^^^^^^^^^^^^^^
: 國中公民 - "刑事責任"
: 人民若違反《刑法》規定而構成犯罪行為,就必須負起刑事責,
: 接受刑事制裁的處罰。
: 刑罰可分兩種,為主刑和從刑。
: 主刑:又稱本刑。包括死刑、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五種。
: 從刑:又稱附加刑。須附加於主刑而科處的刑罰,例如:褫奪公權。
: 我的問題是,依什麼"刑法"?
: 追訴什麼"刑事責任"?
: 這個立法寫得七零八落的,
: 聽說是康乃爾法學博士跟慕尼黑法學博士私底下討論出來的?
: 連觸犯哪條刑法都寫不出來,還硬要加上去,北七喔。
這個法案的問題
在關係文說中
行政院已經提出來了
一、宜參酌憲法精神及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等意旨擬定相關規定:
憲法法庭 113 年度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意旨略以:「刑罰法規涉及人民生命、人身自
由及財產權之限制或剝奪,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應嚴格遵守憲法罪刑法定原則,行為之
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且法律所定之犯罪構成要件,須以一般受規
範者所得理解及預見之標準解釋之(司法院釋字第六○二號及第七九二號解釋參照)。
」,對於妨害貴院調查權行使之行為是否適合以「刑罰」方式處罰,建請參考上開
司法院解釋及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考量刑罰謙抑性及最後手段性原則,俾符罪刑法定主
義、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之要求。
二、草案所提藐視國會刑責是否適合於刑法規範:
因本章之罪規範對象已屬特定,構成要件所涉及之「聽證
會程序」、「質詢」、「總質詢」、「反質詢」、「詰問或對質」之定義及內涵,仍須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判斷,故草案所提藐視國會刑事責任是否適合於刑法規範
,仍須斟酌。
四、草案部分文字,屬不確定法律概念,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草案一修正條文第 141 條之 1 第 1 項「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第 2 項「就重
要關係事項」及第 3 項第 4 款「密意事項」、草案二修正條文第 141 條之 1 之「其他
藐視國會之行為」,均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事涉罪刑法定,宜具體明確,列為構成要件是
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建請斟酌。
簡單的說就是
不符罪刑法定主義
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不合比例原則
能夠把這些原則全部都違反
不愧是
慕尼黑法學博士翁曉玲
康乃爾法學博士黃國昌
討論出來的法案
果然顛覆我們這些淺薄之人的法學知識
厲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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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を燃や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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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69.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16271927.A.B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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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廢物博士
一個只會賣論文
一個只會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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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憐哪,英美法是採判例的!
還去英美釋憲勒
到底是誰丟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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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估狗的都知道有法案有問題
只有五毛網軍會護航法案很讚啦
C D c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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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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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 翁 曉 玲 等 1 9 人提案
第一百四十條之一 於立法院接
受質詢時,無故缺席、拒絕答復
、拒絕提供資料、為虛偽不實陳
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之行為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委員傅崐萁等 52 人提案:
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二 行政院官
員於立法院接受立法委員總質
詢時,就其所知之事項,為隱匿
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者,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
以下罰金。
前項官員以反質詢之行為
,經院會主席制止仍繼續為之者
,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 編輯: ms883050 (223.137.169.113 臺灣), 05/21/2024 14: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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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就是要通過?
還是根本就是寫出來亂的?
這種立法品質
提出來就是浪費納稅人的錢
連司法院都不想解釋
直接叫那些廢物立委去看釋憲文
可憐哪!法學博士寫這種法案
慕尼黑跟康乃爾會被笑死
※ 編輯: ms883050 (223.137.169.113 臺灣), 05/21/2024 14: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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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news.com.tw/232170521a02/
《藐視國會罪》二讀通過 吳秉叡批黃國昌法學畢業真是蒙羞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305edi047
藍營推「藐視國會罪」黃國昌響應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34739
國民黨團擬推「藐視國會罪」!黃國昌稱方向一致
https://watchout.tw/reports/FAYBZh6eceCb4szHdsTf
如果立法院擴大「聽證調查權」、增設「藐視國會罪」會有什麼問題?
※ 編輯: ms883050 (223.137.169.113 臺灣), 05/21/2024 15: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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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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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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