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應該正名 妨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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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7(25推 8噓 82→)留言115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v40316 (v40316)時間3月前 (2024/07/11 02:10),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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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reverse)質詢其實偏蠢. 質詢是立委的權責. 妨礙公務都有刑法了. 妨礙(anti)立委質詢有罰鍰也合理. 那什麼情況會構成妨礙?.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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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2推 2噓 10→)留言14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chal ( )時間3月前 (2024/07/11 02: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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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自己的解釋 反. 就是反向質詢的反向之意. 現在把 反. 凹成反抗與妨礙就難看了. 另外 同條文就有拒絕一詞. 相同條文 如果有一樣的意思. 不該使用不同的詞. 而且同條文也直接用了密文經主席...不得拒絕答復. 可見如果是妨礙之意 完全可以直白寫清楚. 因此 反 不是拒絕的意思. 如果是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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