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住宿體驗還是住宿經驗?
網路時代的確立
有不少商家開始進行網路行銷
網路部落格在這種新型態的宣傳中
算是風潮正盛的
敲敲鍵盤就有吃喝玩樂
現實就是有不少人樂意配合
因此風氣
PTT上有不少板開始要求
若是接受招待的(費用支出為0者)
必須在標題、內文明顯標示
不能標題是心得 實際卻是接受招待的廣宣文章
在HOTEL之前這個問題不嚴重
畢竟無論一般商務飯店或是觀光飯店
可能是單價較高 或是目標客層不同
比較少聽到進行部落格行銷的
充其量是平面媒體的體驗報導
那就不在本板範圍內了
今天PO文的起因是這篇文章
#1Dn1REqV [心得] 宜蘭頭城真情非凡行館‧真情不凡~月神
裡頭是一片溢美之詞
幾乎完全沒有批評的地方
(唯一有意見的是歐舒丹的香味)
乍看之下 真覺得這個地方是天堂
但再仔細閱讀之後
搞不清楚這到底是招待體驗還是消費經驗了
是故在此提出討論
是否有必要將廣告宣傳類文章做規範?
新增標題為「體驗」或「招待」
並於內文註明支出費用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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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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