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R: [檢舉] Catholic板主Trunicht瀆職不公
※ 引述《rehoboth ()》之銘言:
: ※ 引述《LLD (麻將人格)》之銘言:
: : 為什麼版主要主動幫你找證據?
: : 民法是不告不理的,法官只能就你提出的證據判斷
: : 如果Junchoon主動幫你找資料,才有越權之嫌
: 不管是Junchoon或是Trunicht都"不需要"也"並沒有"額外去"找"證據
: 我提出的證據已經足夠
你提出的證據不夠
: Junchoon做得比Trunicht好的地方在於
: 他有確實檢視我的舉證是否為真,或只是虛構
: 這也是一個認真的板主應該做到的
: 而Trunicht不但不肯承認自己的怠職
: 更推卸責任,誣賴我舉證不足
: : 但是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你的舉證無關,不是嗎?
: : 所以你一開始提出的證據根本不足。
: Junchoon最後的判決,跟我的舉證是「一模一樣」
: 看清楚Junchoon所引用的網址
: 其內容我早已「直接引用」,而且也先行聲明了
: (天主教板精華區 [爭議文章及判決] #9)
: 搞不清楚事實,胡說八道論斷的人是你!
呵呵 你被人打槍了
: : 更重要的是,你一方面說c版友抄襲,一方面說他改你的立場,
: : 沒有發現這矛頓了嗎?
: : 他既然有改掉你的立場,又怎麼會是抄襲?
: 改掉立場就不算是抄襲?
: 你真的懂著作權?
你懂,麻煩把法條引出來,不要空口說白話
: 正因為改掉立場而幾乎沒有改掉內文,這就證實了侵犯著作人格權
如何能不改掉內文而改掉立場?
即使有
而著作人格權的構成要件是「致生權利之侵害」,你要先舉證你那邊的權利不見了
你並沒有做到。
而且我看這個問題你也不敢回應呢
: : 你那篇文章大部份都是述說事實,如果事實也能有著作權,
: : 那以後我說「台北是中華民國的首都」是不是別人就不可以這麼說?
: : 大部分的事實沒有著作權,少部份的評論你自己又說c版友改掉了
: : 請問抄襲在那裡?
: : 更不要提你說的著作人格權構成要件根本不合了
: 照你這麼說,旅遊報導、食譜、英文文法書、……etc
英文文法書、食譜都是事實嗎?
不過如果一本旅遊書說「台北是中華民國的首都」
別的書當然也可以這樣寫
: 全都可以任意複製
: 因為這都可以屬於「大部分都是述說事實,少部份的評論被修改」
: 是你不懂著作權,不是我不懂
你沒有不懂,趕快把法條拿出來
連法條都不敢拿就要當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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