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NBA又生勞資爭議 林書豪成主角 影響尼克
NBA 勞資雙方近來又陷爭議,造成爭議的核心關鍵,正是林書豪。
球員工會希望能夠爭取林書豪符合「例外條款」的規則,和母隊簽約可以不受薪資上限的
規定。
如此一來,紐約尼克隊就可能在簽下林書豪之外,還有多餘資金簽下老將,像他們正想爭
取的 Steve Nash。
據《Bloomberg》報導,球員工會已經在周二正式訴請仲裁,希望包括林書豪、他的隊友
Steve Novak、快艇隊 Chauncey Billups 與拓荒者隊 J.J. Hickson,在和原隊簽約時,
可以在新版勞資協議下,擁有大鳥 (Bird) 或早鳥 (Early Bird) 例外條款的權利。
對尼克隊來說,如果他們可以用「例外條款」簽下林書豪和 Novak,那他們在薪資上限的
規定下,還擁有「中產階級例外」,可以吸引 Nash 等老將加盟。
否則,為了留下林書豪,他們可能就得使用掉這個中產階級合約,無法再補強陣容。
這個爭議的核心,在於「大鳥」及「早鳥」條款,是要保障續留原隊的球員,因此如果
在原隊待滿 3 年或 2 年,或是被球隊交易走,都可保有這樣的權利。
而工會認為,像林書豪被原隊放入「揮棄名單 (Waiver)」釋出,然後被新球隊撿走,也
應該符合勞資協議中「被交易」的標準,保有「例外條款」的權利。
NBA 對此立場堅定,發言人 Mike Bass 表示,「交易」是個很普通的字眼,就是兩隊之
間的球員交易,和林書豪的狀況完全不同,「我們很確定對勞資協議的解釋是正確的」。
而依據林書豪的情況,《ESPN》約紐記者 Jared Zwerling 分析,如果他沒有「例外條款
」的權利,尼克隊恐怕也不能用 500 萬美元的中產合約留人,最可能是以 300 萬美元
中產條款,簽下 3 年合約,附帶第 4 年的球員選擇權。
其中的關鍵,還是在球隊薪資上限m新版的勞資協議,在薪資上限之外,還爭取到 400 萬
美元的 apron,讓球隊有更佳的薪資彈性。
但是尼克隊團隊薪資,如果提供 500 萬美元中產合約,恐怕就會超出奢侈稅基準再加上
400 萬美元 apron 的上限,造成球隊資薪不符規定,所以就只能開出 300 萬美元合約
留人。
林書豪是受限制自由球員,可以接受其他球隊的報價,市場上應不乏開出 500 萬美元合
約的球隊。
不過 Zwerling 認為,林書豪的經紀人應會說服林書豪,領較低薪資,留在市場最大的紐
約,利用高額的廣告及代言收入,來彌補薪資上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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