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是參加活動
在單車時遭到同樣是參加選手正面撞擊
因為對方是下坡 我是上波
因此對方車速至少時速40以上
但是因為對方搶快 煞車不及 從對方車道往我的車道衝來
除了賽事無法比完外 人跟車都受損嚴重
車道部分是一般的馬路兩線道(全部有四線道 但是比賽只有兩線道)
之前僅有針對單車受損部份 請求對方賠償
但是對方不認為是自己過錯 認為是大會未明確告知 當地為下坡 要他小心騎乘
本來想要自己花錢消災 但是對方態度惡劣
想詢問目前該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
※ 編輯: Pacta 來自: 218.168.73.131 (07/03 19:2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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