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在民事庭上的證詞能直接用在刑事庭上嗎

看板LAW作者 (jojo)時間13年前 (2011/07/27 17:38),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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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的進度是刑事一審判決結束(簡易判決) 上訴 二審刑事開完準備庭 民事法官第一次開庭 在開民事庭的時候 原告說的證詞 我(被告)認為是對我有利的證據 有記錄下來 就是書記官有打在前面的螢幕裡 這樣在下次開刑事庭的時候 我能直接請求法官當作證據嗎 還是要想辦法再讓原告說一次 如果可以當證據 原告可以改口或是推翻之前的證詞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31.250

07/27 17:45, , 1F
當然可以! 原告改口也要看法官採不採
07/27 17:45, 1F

07/27 17:45, , 2F
當然可以當證據,問題只是法官採不採而已。
07/27 17:45, 2F

07/27 19:58, , 3F
可以 傳聞例外
07/27 19:58,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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