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可成立搶奪未遂

看板LAW作者 (單純不好嗎)時間12年前 (2012/04/23 18:34), 編輯推噓4(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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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法律板的板友好 我是一個在販售資訊3C及維修電腦的工程師 去年11月的時候有一名客人送修一台電腦 他來取件的時候沒有帶我們收件時所給予的"取件聯" 我也有明確的告知 他沒帶"取件聯"至少要有"證件" 若無證件的情況 請他回去拿.. 他卻針對"這台電腦是他的 為什麼不能取走"向我質疑 我無法確知他是否為 該電腦的所有人 當初收件的人也不是我 但我覺得我們收件就有替客人保管之責任 既然我無法確定他是否為所有人 我拒絕 應該是理所當然 就算他真的是本人 單據上背面也有寫明若取件聯遺失需有證件等等 針對這部份他居然硬搶這台電腦 也因為這動作 我受傷了... 也針對受傷告他 傷->過失傷害 有監視畫面及驗傷單 (另案) 主要是他搶過去時 並沒有實際搶走而是放在櫃台旁的椅子 然後晃一晃就走掉(此時我不太清楚事後情況 我去醫院了) 之後我接到 對方針對我控告他傷害 反告我誣告及搶奪 而要去警局做筆錄...中間警員有詢問他要取件是否有欠費用 我當時沒有查過是否還有欠款未繳... 事後我查了一下 他要取件時需繳維修費500元 也就是有欠繳500元 總結我想問的是 針對他硬搶,跟有費用500元的情況 我是否可以提告他搶奪未遂... 若可以 我這算是告他搶500元 還是告他搶"他的電腦" !? 今天傷害罪開庭,他有提出我請他回去拿證件這一點 他說他證件放在車上.他沒去拿的理由是 我說沒帶取件聯,要拿證件跟取件聯才能取件... 都有取件聯我還要他證件要做什麼 = =a (我們是認單不認人) 當時的口氣還挺囂張的...一直叫我報警啊報警啊... "聽"員警說他去盤查時,對方口氣也不是很好.. 我提告對方傷害,對方也都不聞不問還反告我誣告搶奪 真的覺得對社會有點感到失望...一點都不想和解... 對不起 我可能因為這些小事浪費社會資源 但真的想給對方一點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2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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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還有人對社會存在一點希望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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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該有法律顧問吧?要不公司至少也應該請律師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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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針對他過失傷害你去告就好,他搶了甚麼東西,那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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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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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果然是他的,搶奪跟竊盜等侵害個人財產法益之罪,皆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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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才構成犯罪,是以絕不可能有這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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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是他傷你不重,我是覺得他可以主張正當防衛<-但這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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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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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若東西根本不是他的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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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剛剛沒看到還有500的部分...那應該是民法債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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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法益有保護持有關係 所以就算是所有權人也不能硬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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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刑法老師說那不構成"意圖為不法所有"耶!(當初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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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假設我東西被偷,我發現了東西又不告而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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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問的是偷,可是法條一樣是寫"不法所有"...我想應該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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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自助行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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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or自助行為都不能這樣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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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沒付清維修費,也拿不出身份證明,你們有權不給(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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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他用強暴手段妨害你的權利,構成刑法304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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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三年以下,算有點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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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 22:07, , 20F
樓上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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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41, , 21F
感謝多方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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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K大回覆的非告訴乃論,警方及檢察官目前也不會自己去偵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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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02:43, , 23F
所以還是要自己去報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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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51, , 24F
假設我東西被偷,我發現 https://muxi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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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 06:08, , 25F
雖然我問的是偷,可是法 https://daxiv.com
09/15 06:08, 25F

11/07 04:05, , 26F
11/07 04:05, 26F

12/31 20:30, 5年前 , 27F
所以還是要自己去報案嗎 https://muxiv.com
12/31 20:30,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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