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過失傷害賠償
文長抱歉
去年12月1日,我駕駛自小客車行駛外側車道準備右轉,我看後方有許多摩托車
就先打了右轉燈並且讓機車先行
當我正要起步時,有一台摩托車似乎擦撞到我,之後在我右前方就看到他晃了幾下後倒地
我當下馬上下車問他有沒事,對方站起來後就一臉臭臉半句話也不說就撥打電話。
我也馬上打110請警察過來處理。
我車當下右前方是沒有明顯的凹痕和擦傷的,但我車子是老車本來就已經有些刮痕了
我怕警方會把那些刮痕當作擦撞。警察當然也有拍照作筆錄。
由於對方母親似乎在附近,也馬上過來現場。但也沒表示甚麼,就關心他女兒有沒有受傷
之後,警方也詢問對方要不要坐救護車
對方當下也叫了救護車,但救護車來了卻沒有乘坐。他就自己騎摩托車走了
隔天下午,我就打電話過去關心對方
對方表示沒有明顯外傷,但機車坐墊破了
我說這部分我願意賠償他們,請他們有事在跟我聯絡。
之後過了快半年,到5月中旬的時候
我突然收到了調解通知書,之後一去調解委員會。當時,車禍當事人沒有道場
只有對方母親和一位拿著許多資料女人(據說是他阿姨),一開口便問我有沒有保險
並且求償20萬。我說我只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我不清楚。對方態度就變得非常差
之後我表示我只是個學生,賠不出這麼大筆錢。對方口氣就非常差,說要走法律途徑
我當下真的沒辦法,只能告知他如果你真的要這樣我也無法阻止你。
當天他就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的訴訟,之後跑了偵查庭。
在偵查庭,對方又改求償兩個月薪資賠償10萬元,但我覺得還是不合理
之後便送車禍鑑定
在車禍鑑定上我也照上面那樣講。
結果車禍鑑定判定由於我是轉彎車,我要付全責,並且車禍鑑定書上
表示雙方行駛速度約10~20,並且說我的車上有損傷
目前打算送覆議,但覆議處理那邊又說:除非有新證據,不然很難改變
由於家裡經濟真的不太好,我甚至把那台舊車賣了換20K想賠償對方
對方又嫌太少,現在壓力大到每天睡不著覺....
由於小弟我只是個大學生,沒甚麼法律知識
請問這情形送法院還有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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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47.88
※ 編輯: alueaaaa 來自: 114.39.147.88 (09/18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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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台車是我媽買的2手車3w,因為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我大四早上上課,下課開車去擺
夜市,擺完夜市,回家的路上就遇到這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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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後調解,他就說他有薪資證明(1個月5w)+5月才開的受傷證明,但他說車禍當天就去
檢查了。只是是五月才去開證明。他是說他兩個月無法上班所以求償10w。我認為不合理
的原因是他當下人也好好的也不坐救護車,為什麼會突然兩個月不能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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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沒表示的很清楚,對方是表示車禍當天他有去檢查,但由於是五月才對我提告
所以是五月才去申請那一張證明。但第二次調解的時候,調解委員念念有詞說:這張
可能不行。但又沒十分確認。所以我不確定他的檢驗報告成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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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還在等傳票,檢察官那邊都是一問一答,我也不清楚能不能要求,所以沒跟檢察官
要求
※ 編輯: alueaaaa 來自: 61.70.68.109 (09/18 18:51)
※ 編輯: alueaaaa 來自: 61.70.68.109 (09/1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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