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停車位置的業務責任歸屬
目前在2427當倉管,當初因為受到打擊,所以才先求有來此地工作。
但從去年到現今發生了許多我從未想過的問題,因而讓自己感到無助。
先說目前的工作內容:
一、負責該公司的領料、借料、送料管理
二、負責ERP料帳資料輸入及核對庫存量。
三、負責與採購往來處理供應商進貨相關事宜。
四、負責維修不良品資料輸入及管控。
五、負責CRM分配零組件至公司其他營業據點
因為第一項的送料管理,讓我很痛苦。
因為目前必須對內供應其他部門主管及維修人員的需求而送料。
步驟一:其他部門主管接獲專案→CRM線上報修(或客戶線上電話)
步驟二:其他部門主管至庫房領取料件
步驟三:我根據物品料號屬性至實體儲位領取
步驟四:我預約計程車準備送料至客戶端
步驟五:計程車於指定時間抵達該公司時,我交物品及單據。
問題一的引爆點:由於該公司是承租在一整棟大樓裡,共十層樓,
二十幾間公司。但正常上班時段只聘請一位保全。
該保全因為對2427有偏見,加上其他同棟大樓公司曾客訴2427,
故該保全對2427有不好的印象。偏偏我的第一項工作內容是每
天像個送貨員般的要應付送東西,性質和一般的倉管人員並不
一樣。因為每天須跑上跑下的,所以有些計程車司機的停車動線
只要不符合該保全規定的動線內,該保全就會罵我。從去年到現
在我已經被罵了五次以上,我有嘗試溝通,但該保全從來不給我
好臉色看。我向主管反應三次了,但還是一樣沒用。加上該保全
今天用三字經罵我和我的母親並恐嚇我若下次計程車司機沒有停
至他規定的線內的話,他要置我於死地。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和他
惡言相向,但是他一直很不友善的對付我,似乎看我很好欺負,
我不曉得到底該繼續做還是離職。
問題二的引爆點:是該公司其他部門的不友善。其他部門的主管
可能是看我新來的,每次委託我幫忙送料時,都會說"這個簡單
的給你用"及"這些你總該會吧,東西想辦法給我生出來"等有些
輕視的言語,但是起初我都不以為意。
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點是該人常常請我拿東西時,單據裡的
借項物品常常只寫一半,例如今天要借Memory,常常只寫個DDR
1G這樣子大範圍不清楚的需求,料號、速率、廠牌、有無Non-ECC
,都完全不寫清楚,只依照自己的做事方式做事。然後詢問他時
,一付他是主管,我是個下人一樣直接從我身上把單據給搶走。
我只和他說因為倉管人員並沒有受過正規的公司產品教育訓練,
所以麻煩他將規格及料號補齊交給我,這樣子才有照正常的流程
走。我只要求他將想要借的物品寫清楚,這樣子我才有辦法去儲
位拿東西給他,因為物料一進一出要確實記錄,我還要負責扣帳
及管控料件。
然後我反應給主管聽,主管也只說我的做法沒錯,我可以要求他
們寫清楚,但是主管和另一位同事並沒有照正常流程走。完全都
是隨便放任其他部門來領取物品,就因為我照正常流程走,和他
們沒有私交,所以我就必須忍受這種屈辱。
我其實並不喜歡這份工作,因為我能力完全可以勝任。但是我得
不到成就感,我的工作好像是給這間公司其他人有需求才有的。
對內不友善,對外又被恐嚇,2427真的很多比珍珠哥更可惡的老
鼠屎,上頭默許、下面不學好跟著沉淪。
本來想滿一年再走,但是現在做七個月下來發覺真的很痛苦,反
應了,自己也調適了,情況仍一樣,若現在走到下一間公司又會
被質疑穩定度,我的個性算是比較沒自信加內向,很容易被人欺
負的那一種,我有試著改變自己唯唯諾諾的個性,但還是一樣,
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
問題一目前的情況是該保全認為我讓司機停在停車格偏出來一些,
他一直認為我故意讓司機先生停在中間阻礙交通。但事實上送貨給
司機,只會花30秒就離開。(而且當下前後完全沒車子),實在是因
為附近的停車格已滿,所以司機也不得已停中間一點,我也有注意附
近有無車子。而且該公司卸貨區並不是在大馬路上,是類似停車場的
規模。有些司機因為貪圖方便不想開太裡面,我直接拿貨給司機。等
我要坐貨梯回公司時才趁四下無人時罵我。
昨天主管有帶我去和他對質,我完全沒辦法說話,就見該保全一直罵我
,主管也嚇到,並且又恐嚇我若有下次,他直接向我們公司上級反應。而
且我錄音存證時,他又氣呼呼的罵我,我從頭到尾一個字也沒說,就先離
開了。(我本來想說如果他口氣好些,不惡言相向的話,我願意和解,但是
看他的態度,我覺得真的很過份)後來,快下班時,主管只說關於保全態度
不佳的問題已呈報給上級並反應給管委會。讓我失望的是這個部門竟然都認
為我未達到保全的方式,完全是我的問題,所以他恐嚇我也是應該的,並說
其他兩位同事被罵也沒這麼嚴重。只有一位同事是站在我這一方,我想過要
寄存證信函,但是目前就卡在該人的名字我不知道,當時他罵我及母親三字
經及說要置我於死地那段話沒有錄下來。我不想透過公司的管道去知道這個
人的名字。我目前還在職,想用刑法第305條及309條告該人,可是不曉得該
先用存證信函給對方,要對方道歉。還是直接去報案,就在我疑惑時,主管
又說就算我告該人,他也可以反告我沒有照保全方式妨害公務,事情真的是
這樣嗎?我當時心想為什麼他說要調監視器時,該保全卻又不調,我告他的話
我真的會吃虧嗎?因為我目前是放特休,不曉得該如何替自己爭取權益?
PS.有人說我不懂得做人,可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是互相尊重,對方就算做法不
得他人滿意,但是可以先溝通,而不是放馬後炮的罵人。也不是因為另一位
同事和他有私交就雙重標準,我不是該保全的員工,我也努力照他的說法做
了,但有時不可能完全滿他的意,我就必須被罵及人聲攻擊, 這樣子對不會
說髒話的人公平嗎?我也是享有基本人權的公民。
由於此事件發生至今已三天了,我這幾天冷靜想了一下有一些關於法律上的問
題想請問大家:
第一點:指揮交通上到底是誰負責?倉管還是該保全還是共同還是根本就沒規定?
第二點:保全口中定義的檔到車道的界限如何認定?
第三點:其他公司送貨時是否也需指揮交通?該保全是否有雙重標準?
第四點:計程車時常停車至紅線上,也不見保全疏導?是否有業務疏失?
第五點:本人的公司強迫本人需指揮交通,但廣義上來說倉管人員真的需指揮交通嗎?
第六點:保全說本人沒照他的方式做,所以他高興恐嚇及揍本人是應該的?
第七點:該保全罵本人三字經及恐嚇將置本人於死地時,當下本人手機放在書包上未拿下
來,但附近有監視器,是否報案時可請警察調閱監視器?
第八點:承第七點,若該保全將影像銷毀或不配合警方時,該保全是否構成不配合警方辦
案及妨害業務之實?
第九點:我手中只有計程車司機電話(但司機只說有聽到我被罵的聲音,但沒看到)
及單據及事後該保全又罵我,我把它錄起來的錄音檔。
第十點:我已確定會離職,但在職前去報案和離職後去報案會有什麼影響嗎?因為我下個月
也要開始找新工作。
PS.謝謝大家這麼耐心的看完了長文,希望法律專家能給我一點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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