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遇到為卸責而說謊的公務員怎麼辦?

看板LAW作者 (費南多.柯里昂)時間8年前 (2015/12/26 12:33),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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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我至圖書館借書 附件是兩張光碟 當時館員沒有向我確認 我離開後發現少一片光碟 隔天和圖書館反應 他們沒有處理,叫我自己去問該書的分館 還有一次是直接就當沒聽到 本來想說自己沒注意 自認倒楣賠200元就算了 但別的館都會向民眾主動確認 所以我寫信至文化局 請文化局詢問是否館員們 有義務和民眾確認借出的附件 及該館員是否有向我確認 回信是 "於借閱服務流程中,與讀者確認是否借閱光碟及提醒為必要之步驟,本案業經實際與xx分館流通服務相關人員確認,皆依上述流程辦理" 館員說謊了,我確信該名館員沒有確認 我有個疑問 現在這些事情就事實上 我是受害的一方 但這些事實沒有實際證據 但要取得證據,本來就有一定難度 借書時要開錄音器 或是每一件事都要用信件 要執行都有些困難吧 像假如: 某客人走在賣場裡 因為賣場人員疏失地板濕滑 導致客人摔到骨折 之後地板乾了,拍照也無法證明地板濕滑 賣場主張是客人自己不專心 這種情況證據又要怎麼找? 我不甘心要提告的話 表示圖書館該保留監視畫面 並讓館員和我對質...之類的 主張該分館處理不積極 會不會太過於牽強? 如果館員繼續說謊有偽證罪 但我被反告誣告會成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53.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1104433.A.D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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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告他.就得提出他說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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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舉證 只好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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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999,公務員怕一直被投訴,可能直接幫您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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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場沒有確認,事後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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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23:13, , 5F
往前面查我的毒狗屎理論,舉證困難是兩面的,你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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