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接案子 發案方程式用途與撰寫方有關嗎?消失

看板LAW作者時間7年前 (2017/07/22 10:25), 7年前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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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一名大二學生,近期在 PTT codejob 版上接了一個小case 在與發案方討論完後,我已經寫完了,但我希望當面交易 問題發生點: 在寫完後我有友人提醒我, 她的程式需求內容,看起來也可以拿作弊之類的(此為友人猜測) 而也因這點,我有在信件中與對方確認要同意下面的 <簡易合約> 簡易合約我放在文章最後。 因為這是第一次在網路上找人合作,所以對這方面也有不懂的地方。 想要請教的問題是: 請問如果有如下面 <簡易合約> 中申明的話 對方(發案方)的程式用途就算是有違法行為 還會與我有關連嗎? <簡易合約> 內容: 發案方: PTT ID為 <對方ID> 程式撰寫方: PTT ID為HenryLiKing 的我 程式交付給 發案方 後 發案方 的程式使用用途 與 程式撰寫方 無關 此案的合作關係也會在 發案方交付程式費用(一次付清XXXX新台幣整) 與 程式撰寫方交付程式(一次交付程式) 兩件事完成後結束 註:上面的XXXX是指整個程式的費用 第一次在法律版詢問 如果有甚麼資訊不夠的地方一定會補上的! 還請大家多多指教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101.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00690334.A.14E.html

07/22 15:01, , 1F
如果發生重大事件一定會找到你
07/22 15:01, 1F

07/22 15:01, , 2F
不過如果本意不是壞的 那基本上是沒事啦..
07/22 15:01, 2F
我的那程式應該是做不了甚麼壞事啦 只是數字對傳而已 不過我很好奇我這樣的申明到底是不是有效的呀? ※ 編輯: HenryLiKing (114.43.69.194), 07/23/2017 08:26:38

07/23 10:10, , 3F
警:你涉及協助製作槍械,被逮捕了
07/23 10:10, 3F

07/23 10:11, , 4F
民:我不知道啊,委託說要我做火藥發射金屬小球的玩具
07/23 10:11, 4F

07/23 11:21, , 5F
沒有不知者無罪這東西喔 我之前以被害人身分上過法院
07/23 11:21, 5F

07/23 11:21, , 6F
對方說我不知道這行為會間接害到人
07/23 11:21, 6F

07/23 11:22, , 7F
法官就說沒這回事
07/23 11:22, 7F

07/24 06:50, , 8F
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07/24 06:50, 8F

07/24 06:51, , 9F
如果自己專業能力不夠 請用適當薪水聘僱或委任專業人
07/24 06:51, 9F

07/24 06:52, , 10F
猴子價本質就是招猴子 免費要專業成果有礙國家經濟發展
07/24 06:52, 10F
文章代碼(AID): #1PShUU5E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