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手機扣押與鑑定問題
我的手機曾加了某個被告的LINE,所以檢察官覺得被告應該有告訴我相關的事。
扣押我的手機,並送去鑑定,書記官沒辦法告訴我需要多久時間。
所以主要證據是在手機裡面,我可以照常使用我的門號吧?
我可以去申請新的卡使用原本門號吧?
我得照常付月租費卻無法使用門號
我所有的會員,銀行APP都在原手機內
便成我刷卡也收不到簡訊,很不方便
我的損失,是找這個案子的被告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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