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part - time 版的版主是否矯往過正之討論

看板L_LifeJob作者 (雄起)時間7年前 (2016/09/01 12:05),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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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因工作關係,或多或少都能接觸到一些工讀職缺的機會, 也會將資訊發在part-time版上,並提供優於勞基法之福利、條件, 讓應徵者都能享受好福利,收到的薪資都能比原先約定的薪資還要高! 但,多次在part-time發文,都常面臨一個閃失、一個錯字、格式不符等狀況被刪文! 是的,版規應遵守,才能維護良好秩序,讓版長期經營下去, 所以每次發文,我都秉持著在不違背版規前提下,小心翼翼的撰文, 在送出前,小心翼翼的檢查,哪怕一個不小心,又會被砍文, 而錯失提供工作機會給有意應徵的工讀生。 不過,再怎小心,都還是會經常性的被砍文、水桶, 然後,被頒出一堆制式的條文規定,來說明格式不符或是怎樣的, 但,有時候都覺得,真的需要那麼「制式」那麼的「矯往過正」嗎? 這種感覺很像之前電影、電視看過的, 看到路邊機車沒停好,就會有人強迫症的去移動, 把每台機車停好好的、對準線,讓路面整個超貼齊的! 確實,在獲知被刪文當下,心裡多少都有不好的情緒, 相信會來徵文的人,誰想被刪文水桶? 誰是帶著犯意來徵人? 很多時候,在發徵文前,都是體貼工讀生,給予工讀生絕對的彈性, 也因如此,文被砍了! 版主就一樣複製版規,因為沒照規定,罰你五天不能發文! 舉例說明好了! 過去曾發過一個活動工讀生,因為有跨用餐時間! 就根據過往操作活動經驗,在戶外,有時太陽熱,沒胃口, 不見得會想在用餐時間進行用餐! 我理解,所以就會在用餐時間給工讀生彈性, 沒明文規定幾點到幾點用餐!而是說明會有用餐時間,由工讀生彈性安排! 所以,被嗶嗶了! 另外常見的就是,給工讀生彈性工時,還是會被嗶嗶, 因為沒有很明確的制定幾點到幾點之類的, 案例很多,說明不完。 但我想陳述的是 勤工助學(或勤工儉學)指在學習的同時通過兼職或假期工作, 獲得報酬以資助自身的學習和生活,在台灣稱之為工讀或工讀生, 香港則稱為半工半讀或半工讀。 文字上的說明很清楚了,工讀生就是在學生或非學生, 在邊學習的同時,進行工作, 理當會以「學習」為優先,有空閒時間再進行「工作」! 所以有時候,我會想要往這邊努力,用非制約式的時間來約束工作者! 但版上似乎不近人情,只要一個字、一個時間、一個閃失,就水桶了! 我萬般無奈,大家都常吵著,要改善台灣就業環境, 大家也不斷的批評,台灣勞工都有一種「奴性」, 因為大家被制約了! 然後,PTT是台灣最大的社群中心, PART-TIME卻一直用著版規制約著提供工作者與工作需求者! 然後,大家就逐一養成,之後就依時間做事, 說一就一、說二就二,要你中午1200吃飯,你就要在這時間吃飯! 沒辦法,這是奴性養成制約, 沒辦法用「彈性」「人性」的方式,來讓工作者有權利來制定, 不然,就沒依版規格式,會被水桶! 再舉一個例子, 我沒照版規發文被砍,我認了, 也請大家看看,我錯誤的貼文! ---------------------------------------- ※ 引述《winday1 (雄起)》之銘言: :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工作日期&排班方式:8月22日起 : : 每日工作&休息時間︰每日18:00~20:30 : : 可調整時段,彈性安排,唯每次上限為2.5小時 : : 但一天可以多次 : : 休息有無計薪&供餐:無 : 請問你有事嗎? : 我給應徵者最大彈性,讓求職者任意安排工作時段,天數,時間, : 這樣也不行? : 工讀生,定義是讓學生可以在課餘時間, : 進行工讀之行為, : 今天,我找的是工讀生,不是正職員工, : 我體諒學生時間已課業為重, : 讓求職者有充分彈性選擇他可行之時間, : 這樣貼心行為,卻讓你刪文? : 難道真的要嚴苛到壓榨工讀生, : 定的死死的, 把學生教育成奴性, : 才是貴板之初衷? : 矯枉過正 工作日期需載明起始/終止日期,格式為yyyy/mm/dd或民國年月日。 請使用者注意態度。 即起宣告拒絕收受winday1來信、水球或一對一交談。 -- 此為拒絕通信專用簽名檔,有效範圍為信件、水球、一對一交談。 依Violation早期判決先例(#14xM0aHS 案判決):若當事人已明示拒絕和他人通 信、對話、對談,(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與其對話或以加入壞人名單作 為判斷基礎),之後若行為人再繼續以信件或水球、對談即可該當之該款之 騷擾行為。 ----- 先不管我與版主之間的對話內容, 而是針對需求來討論, 我提供的是發面紙工讀生,而且內容也絕對彈性, 甚至有獎勵條款,提早發完,就給超過2.5小時的薪水, 剩下時間,就能回家休息, 但這篇,還是違規了! 因為日期沒照制約格式寫YY/MM/DD~ 所以,PART-TIME的版規似乎告訴我,要找人就要制約工作者, 幾月幾號,都要列出來,完全不能給工作者來彈性選擇! 這我就想問了,難道真的要這樣制約工作者嗎? 我想讓工作者選擇上工時間,也不行? 我當然知道,我這篇被砍的原因是8月22日「起」, 一個字,換來五天水桶! 然後,換來我之後發文,要更制式才行! 不然,就得繼續在砍文、水桶的迴圈裡面! 我真的很抗拒,但又能如何? 只能叛逆的在版規上爭取彈性給工作者! 因為我不想台灣的勞工從校園或是剛出社會,就被教育成制約! 教育成奴性! 教育成什麼都要聽雇主的,工作者無法爭取些什麼~ 久而象之,就變成奴性。 最後,還是懇請版主, 我知道版主很辛苦,每天都要看發文,反覆檢查,維持版上的秩序, PART-TIME版能有今天,都是這些歷任版主辛苦的維護而建立的, 這些不可否認, 但在版規的僵制性、及一板一眼的執法,是否有再討論空間? 我贊成版規,但版規是否也能有彈性? 以上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67.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72702737.A.D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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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第三段最後一行 #1NnP_P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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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就連到這都不遵守這的板規 我想沒什麼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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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討論板務請回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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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板主訂的板規,只要沒有違反站規都要按板主作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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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有意見想法,可以去辦投票或是自己出來選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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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nwaHtL (L_Life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