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申訴] #1EHWZNws bonju2版主之判決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喜樂)時間13年前 (2011/08/13 17:57), 編輯推噓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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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EHWq--Y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申訴] #1EHWZNws bonju2版主之判決 時間: Sat Aug 13 13:35:56 2011 一、申訴: 文章代碼(AID): #1EHWZNws (HatePolitics) 推 bonju2:不違規 結案 08/13 13:25 二、申訴事由: 1.在『YanLong提到:剛好有位板友推文說到他的名字』 之前的推文,只有Jesusmaycry推文提到江劍峰的名 字,而且,在此之前的推文,也只有江劍峰的這個名 字出現過,沒其他名字出現。 YanLong藉由『剛好有位板友推文說到他的名字』證實 江先生即是江劍峰本人,洩漏江先生姓名的個人資料。 故違反板規二-4。 2.依據dierguarder前版主之判例,違規者mutsutakato只 是提及姓名,不須證實所提及之姓名與哪個ID、發文者 為同一人,即判違反版規二-4。 綜合上述兩點,YanLong未經江先生許可,公開其姓名的 行為,屬洩漏個人資料的違規行為,違反版規二-4。 三、依據版規: 第二章 一般罰則性版規 4.未經許可公開相簿連結,私人資料,水球,信件。 (洩漏個人資料,再度聲明,網路上言語的自由度,並非完完全全的無限化。 針對此點,當事人可對發言者提出告訴。 且內文若影響甚為嚴重者,將有可能會吃上嚴重官司。) 公開之資料可由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雜誌合法查詢者不在此限。 第一次觸犯本條者劣文並水桶30天以上。再犯者,永久水桶。 若有訴訟行為,PTT及政黑版有權將使用者資料提供有助於司法單位進行調查程序。 四、依據判例: 違規文章:文章代碼(AID): #1CTJozas (HatePolitics) 判 例:文章代碼(AID): #1CTezVr0 (HatePolitic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9.253

08/13 13:37,
這是要跟誰擊鼓鳴冤
08/13 13:37

08/13 13:37,
亂爽沒
08/13 13:37

08/13 13:37,
你應該是貼錯版了...
08/13 13:37

08/13 13:38,
亂完了回去看電視 判決了告訴你
08/13 13:38

08/13 13:45,
都有判例在前面了,bonju2還裝傻,怎麼那麼愛學馬英九說謊
08/13 13:45

08/13 13:46,
請問那個相片的公開許可證明呢?bonju2請提出來,別再裝傻
08/13 13:46

08/13 13:47,
你要學江賢弟 不要跌他的股
08/13 13:47

08/13 13:48,
那幾張圖都有肖像權 授權證書呢 bonju2別一而再再而三裝傻
08/13 13:48

08/13 13:49,
圖並不是Y板有貼的 所以沒有違規問題
08/13 13:49

08/13 13:49,
那個部落格也不是「行政機關網站」或「報章雜誌」
08/13 13:49

08/13 13:49,
08/13 13:49

08/13 13:49,
管是誰貼的,那別人貼的也有問題啊,你還拗啊
08/13 13:49

08/13 13:50,
板規要件沒一個符合的,你板主這樣當的,板規隨你亂拗一通
08/13 13:50

08/13 13:50,
陸暋D 請你檢舉有問題的那個人 謝謝
08/13 13:50

08/13 13:50,
有問題
08/13 13:50

08/13 13:51,
板規二之4不用被檢舉人,板主得知違規訊息便須即刻處置!
08/13 13:51

08/13 13:52,
不好意思 用手機上網很難用寫文章 你檢舉我用推文判決
08/13 13:52

08/13 13:52,
應該說我根本不會用手機寫文章...囧
08/13 13:52

08/13 13:54,
不用檢舉人跟這個被檢舉人不符沒有衝突吧...
08/13 13:54

08/13 13:57,
板主你只需轉介他到適合的板面講這堆即可
08/13 13:57

08/13 14:00,
向組內申訴,依規定要先向版主申訴。
08/13 14:00

08/13 14:01,
bonju2這種不知道在判什麼東西的判決文,我的申訴文改改標
08/13 14:01

08/13 14:02,
題就好,太認真申訴,配不上bonju2這麼敷衍的判決。
08/13 14:02

08/13 14:03,
連個判決理由都沒有,ctrl+c,ctrl+v應付一下就好了。
08/13 14:03

08/13 14:04,
請問你認識江先生嗎
08/13 14:04

08/13 14:04,
前有分身王,後有檢舉王
08/13 14:04

08/13 14:04,
你認識江先生嗎?
08/13 14:04

08/13 14:06,
開玩笑 廢文幹馬響叮噹、出桶半刻又入桶的江先生誰不認
08/13 14:06

08/13 14:06,
識 只是他不認識我而已
08/13 14:06

08/13 14:07,
江先生本名是?
08/13 14:07

08/13 14:07,
你猜~~~~~~~~~~
08/13 14:07

08/13 14:08,
江先生的事情都置底了
08/13 14:08

08/13 14:08,
我不認識,你說你認識,你總不會是在胡說八道吧?
08/13 14:08

08/13 14:08,
你一點幽默感都莫有~不跟你玩了
08/13 14:08

08/13 14:09,
原來你還真是胡說八道啊!!原諒我不解你的幽默。
08/13 14:09

08/13 14:10,
原來版規大到可以將江先生的個人資料置底啊?站方都不敢。
08/13 14:10

08/13 14:10,
甚麼江先生 江賤瘋阿靠妖微軟選錯字 是江劍峰嘛?
08/13 14:10

08/13 14:11,
置底就有阿~常看到
08/13 14:11

08/13 14:11,
江劍峰其人其事我也有所耳聞
08/13 14:11

08/13 14:11,
不過按照過往案例 幫過江先生說話的 後來都發現是其分身
08/13 14:11

08/13 14:11,
不知道您....
08/13 14:11

08/13 14:12,
公民權利一個都不能少
08/13 14:12

08/13 14:14,
關你屁事!!SilentBob,可以來查我啊!!說不定換我告你的時
08/13 14:14

08/13 14:14,
好可怕 不知道我做甚麼值得你告XDDDDDDDDDDDDD
08/13 14:14

08/13 14:14,
候,換你的案例被置底,姓名被公布時,你就知道痛了。
08/13 14:14

08/13 14:14,
我是坦蕩蕩啦 你這動不動就愛告人的我就不知道了
08/13 14:14

08/13 14:15,
查我的個人資料啊,查查我跟江先生是什麼關係,一連問好幾
08/13 14:15

08/13 14:15,
次。
08/13 14:15

08/13 14:15,
幹嘛要查你 你誰阿 科科
08/13 14:15

08/13 14:15,
咱們江賢弟是不必人家查的 自己會爆料
08/13 14:15

08/13 14:15,
要不然一直再問我是誰,你邏輯錯亂啊?
08/13 14:15

08/13 14:16,
算了 跟你這種的沒甚麼好說 可憐
08/13 14:16

08/13 14:16,
我出門嚕~~~你慢慢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08/13 14:16

08/13 14:49,
不是還有江賢弟這個名字出現過?= =a
08/13 14:49

08/13 15:20,
板上提這三字的文章推文我是不知有多少篇啦,怎麼不全檢舉?
08/13 15:20

08/13 15:23,
ID是xxx的本名是某某,我認為是洩資;某某名叫某某叫洩資?
08/13 15:23

08/13 15:25,
臉書有個叫馬英九總統的本名叫馬英九...幹!我洩資了?
08/13 15:25

08/13 16:05,
這篇怎還不鎖文判決,請另外兩位板主快點定奪,我想你們也
08/13 16:05

08/13 16:06,
沒那個道德勇氣判自己板主敗訴,甭浪費別人去申訴的時間了
08/13 16:06

08/13 16:25,
申訴文幹麼鎖文判決?= =a
08/13 16:25

08/13 16:31,
組務規定要有在原來板面申訴記錄不是嗎?
08/13 16:31

08/13 16:44,
你們不給個交代回應,是想用「拖」字訣嗎?
08/13 16:44

08/13 17:14,
江先生的逆襲 XD? 奇怪的人開始一個個冒出來了
08/13 17:14

08/13 17:30,
我回來嚕~原來我還被檢舉了 好可怕 小芬遺毒不意外
08/13 17:30

08/13 17:34,
將先生沒記錯是站上不受歡迎人物 不知適不適用
08/13 17:34

08/13 17:49,
江先生報仇,十個月不晚
08/13 17:49

08/13 17:51,
真的嗎?他頭銜這麼多呀?可否請amimi0629給個舉證說明。
08/13 17: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4.33

08/13 18:07, , 1F
這好像不是你的申訴文阿= = 你在魚目混珠阿...
08/13 18:07, 1F

08/13 18:08, , 2F
我檢舉的內容在這篇文章內,難道不用轉過來當證據?
08/13 18:08, 2F

08/13 18:08, , 3F
那請用證據當作開頭謝謝 不過你沒跟我申訴就跑來這好像不會
08/13 18:08, 3F

08/13 18:09, , 4F
別人申訴,你們都不理的,我還跟你們浪費時間啊?
08/13 18:09, 4F

08/13 18:10, , 5F
受理 隨意 你高興就好^^
08/13 18:10, 5F

08/13 19:58, , 6F
話說~為什麼江賢弟不能是個姓名?只有江劍峰是姓名?
08/13 19:58, 6F

08/13 20:14, , 7F
鬧夠了沒 這SOP實在太像了
08/13 20:14, 7F

08/13 20:15, , 8F
小芬,小芬,為什麼,這麼獾?    我嗅到濃濃的芬味
08/13 20:15, 8F

08/14 00:57, , 9F
現在的替代役真輕鬆
08/14 00:57, 9F

08/14 01:05, , 10F
BONJU2你反正也還是捉到時間就上嗎 甚至還要介入判決
08/14 01:05, 10F

08/14 01:07, , 11F
那還請啥假別請了 也不用請辭版主了 若真的這麼眷戀這位
08/14 01:07, 11F

08/14 01:09, , 12F
置 還是想學某d前版主那樣稱到幾年的年資 在去選小組長?
08/14 01:09, 12F

08/14 01:12, , 13F
喔忘了你們這些政黑板主都是嘴巴說很忙 然後又念念不忘著
08/14 01:12, 13F

08/14 01:13, , 14F
回來管版或者應徵小組長的 很忙嗎? 還是.....
08/14 01:13, 14F

08/14 01:25, , 15F
替代役專訓放週休~我以前也是這樣
08/14 01:25, 15F

08/14 09:04, , 16F
不管板說尸位素餐 管板說我戀棧 你也真的很有話講
08/14 09:04, 16F

08/14 13:21, , 17F
哈哈哈~~~~~小芬
08/14 13:21, 17F

08/15 19:12, , 18F
愛心,服務,責任,紀律
08/15 19:12, 18F
文章代碼(AID): #1EHagbmE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