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1] 政黑版主 Neptunium、wupaul 失職

看板L_SecretGard作者 (綠零好漢)時間3年前 (2021/03/16 13:5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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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hrisjohn214 信箱] 作者: kero2377 (北LM)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Re: [建議] 這幾天有檢舉案如何處理? 時間: Thu Jan 14 09:21:00 2021 ※ 引述《goetze (異教神)》之銘言: :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板規 : 這幾天檢舉的案子如何處理? : 代理版主小組長可以判嗎? : 七天內需要檢舉應該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簡單違規的小組會處理 需要板主討論的給予下任板主處理 小組長是這樣回覆的 所以我想簡單詢問一下現在下的第三章判決案算是簡單的違規嗎?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規來看,都是需要共議制判決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討論的 那怎麼會在這個時候下判決呢 還是第三章算簡單的違規或是此案件已經不需要版主群討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53.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10587263.A.65B.html

01/14 10:47, 3年前 , 1F
看是什麼違規內容吧,你們前版主不上小組說明他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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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0:47, 3年前 , 2F
都能取代判決見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很難判的大概也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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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也贊成第三章交給下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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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0:53, 3年前 , 4F
他只說簡單違規,沒有說是第二還第三章是簡單,要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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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有些也不簡單啊QQ,只是第三章更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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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2:17, 3年前 , 6F
是啊,第二章也有要共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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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簡易判斷為謾罵小組逕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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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4:22, 3年前 , 8F
目前已無複數板主,自然沒有討論問題。前面積案與部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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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或者後續新增案件,為避免案件懸置多時,小組將考量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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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程度,簡易可判決的小組逕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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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7:00, 3年前 , 11F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代管期間非常時期非常執法.i當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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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1:32, 3年前 , 12F
板主總辭前未決的檢舉案 小組長是否可代為判決?
01/14 21:32, 12F

01/14 22:05, 3年前 , 13F
給予I大,任何判決都需要時間跟斟酌,若小組代管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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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2:05, 3年前 , 14F
新板主上任可請新板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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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hrisjohn214 (117.56.85.230 臺灣), 03/16/2021 13:54:44
文章代碼(AID): #1WK4WbQC (L_SecretG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