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4] 不服Gossiping版bignana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超有氏)時間4年前 (2019/10/02 17:5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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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引組規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本案檢附文件(如:板主溝通信等),需自信箱轉錄,以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請申訴人詳讀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並依程序提出。 以附圖 https://i.imgur.com/L4SnDmY.jpg
我密他他都不理我 我傻眼 我沒指特定對像喔 只說是國軍的8+9 這樣9年 根本白色恐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2.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70009901.A.A06.html

10/02 17:53, 4年前 , 1F
文章代碼(AID): #1Tb7Cje6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