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假單地址應正確填寫

看板Lan_Yang作者 (開心很重要)時間15年前 (2009/04/01 00:46),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假單地址填寫應與教務處地址相同 各位同學 大家好: 近來屢屢發生同學請假單地址填寫不符,被記過小過兩次狀況。 尚請各位同學多加注意……>「假單地址應與教務處地址相同」, 如家中地址有變動,務必至教務處申請變更。 看來是很多人被抓到了 大家小心點囉~XD 不過 該網頁上面有個公告日期和有效日期 公告日期 3/26 有效日期 4/26 有效日期過了就可以繼續寫了(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24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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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4/26過後 又可以亂寫摟!!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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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這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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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你是教官室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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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22:14, , 4F
我就有同學差點被記兩小過...因~寫另一個家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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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qaZRvO (Lan_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