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 請問法制在哪個單位對於日後律師執業有所幫助?
事情真的是實萬火及啊!!
請教板上的大大們,
小弟是今年高考法制的增額錄取人(去年則有幸考上律師)
目前對於選填志願有很大的猶豫
主要是有三個地方不知道要如何排列順序
分別是~"內政部(應該是到訴願審議委員會)~台北市建管處~教育部"
而我目前手頭上的計畫與疑問是:
1.完成研究所的碩士論文(小弟已經碩四啦)
2.希望明年能夠再拼最後一次司法官考試
3.但是計劃趕不上變化,如果小弟明年還是考不上司法官,則希望
現在去的單位所獲得的工作經驗與人脈能對夠於日後的律師執業
有所幫助,而哪個單位最有幫助?
4.可是另一方面也想請問,如果想要長久的待在公家機關服務,則
哪個機關又最有發展性或最好?
這件事情已經困擾我好久啦~煩請各位前輩大大給我一個方向或是建議~
拜託拜託~ <(_ _)> 跪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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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6.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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