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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已經和可以──關於文學獎的三個關鍵詞
◎張大春
我在電台節目裡經常訪問一些作家,每當還剩下一分鍾不到的時間,我總會提出幾個可以
簡答的問題,請教他們。其中最常用的兩個題目是從法國那個舉世知名的「猛浪談」節目
主持人伯納.畢福那兒偷來的。他總是問他的來賓作家:「你最喜歡的一個字是甚麼?」
「你最討厭的一個字是甚麼?」這是我所見過的最能引出妙答案的笨問題。我祇需要在「
字」的後面加上「或詞」就很符合吾人一般的用語習慣了。可惜我忘了那是法國節目──
法蘭西舉國上下練嘴皮子已經有好幾百年了罷?──橘越淮而為枳;到了我的節目裡,同
樣的問題就常勾來更笨的答案。
就在我服務的這個電台裡,有位喜歡文學作品的同事,有一天忽然問起我來:「你最
討厭的一個詞是甚麼?」坦白說,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但是職業習慣告訴我:不能出
現deadair,用直覺來回答,直覺──「應該」我說。直覺給我的答案是:「應該」;我
最討厭「應該」。可以料想得到的,這位同事接著問下去:「那麼你最喜歡的一個詞又是
甚麼?」一回生、二回熟,第二個問題我答得間不容髮:「可以。」我最喜歡的一個詞:
「可以」。
我其實還有另一個題目──幾乎視之為某種秘密武器一樣──我一直等候著某位作家
在前兩個問題上答得有神采,好讓我端出第三個來:「請用一個字或詞來形容你最想改變
的狀況。」結果我從來沒問出口。倒是因為我自己想過很多次、這是一個我已經有了自己
的答案的問題,如果有人問我:「請用一個字或詞來形容你最想改變的一種狀況?」我會
立刻說:「已經。」已經存在、發生、經歷,已經成為過去而固定了的所有的事物,通通
都是我想要去改變的。
祇是一個語言遊戲
原本這祇是一個語言遊戲,我自己玩兒的也沒甚麼神采。可是今年聽說文學獎辦了二
十多年,越辦越讓人焦慮。焦慮些甚麼呢?好像老人家覺得年輕人的作品太輕,而年輕人
又覺得老人家看人太不起,突然跑出來一個世代交替的話題,認為透過這種大規模的徵獎
活動所能影響或鼓舞於文學社會的效果似乎不能像從前那樣強烈了。我這半舊不新、半衰
不振的腦子裡忽然就迸出之前的三個詞兒來了──應該、可以和已經。
先說評審。
我大概是在三十歲那年開始幹小說獎決審的,幹決審有如文官體系裡的「竹頭簡」,
一旦幹上,就到頭了。每年都輪著有主辦單位來邀,請你高高的樓台上一坐,發表些對於
作品的衡量準則,個別參賽之作有些甚麼優缺點之類的看法。旁的評審跟你有些甚麼不對
眼的苗頭,也可以趁著衡文意見的差異來彆扭彆扭,之後投幾輪票,就看得出合縱連橫的
手段之生熟澀辣了。有人會放棄某些成見,有人會力爭某些奧援,有人會見風使舵,也有
人九死而不悔。票開出來,一翻兩瞪眼,評審之間的戰爭也暫時停火,有不甘心所支持的
作品名次不如意的,還可寄厚望於來年。
我參與決審的次數確乎不少,所以深知其中微妙,往往不在作品的字裡行間,而在評
審與評審之間的圓鑿方枘。每位評審,腦子裡總有一個「應該」這樣的字眼。你不能教他
拿掉這字眼,拿掉了,他竹頭簡還怎麼做?帶著「應該」這字眼,就帶著很大的麻煩。我
從生活中的體會:父母對孩子說「你應該如何如何」是會上癮的,孩子對於「應該」這個
詞兒的接受與容忍也是會上癮的,大多以半年為期,幼兒才會出現一個反抗循環,覺得應
該的實在不應該;不應該的實在應該試試。但是文學獎評審沒那麼幸運,他們非但不認識
來參賽的作者,也沒有與作者進一步溝通認識的機會,所以一個應該使出,便定高下去留
。所幸開會是合議制,三五人說來要比一人民主。
種種的「應該」在此拿作品當戰場,往往好打的地面兒佔便宜。甚麼是好打的地面兒
呢?有當令學術論述旨趣的好打,因為好歹評審裡一定有一兩個蛋頭,能讓他們說上話,
作品的意義層次就上了保單;有新興道德正確性的也好打,因為誰敢說作品表達了對社會
弱勢之關懷是一件不對的事呢?對窮人女性殘胞工農同志不公不義的社會要注意了:你們
搞砸的人生在文學裡都獲得了「應該」獲得的尊重。廣大的現實社會如果再不思反省、檢
討,文學寫作者會以一代又一代的無趣書寫繼續把你們放逐在桂冠園林之外。
評審還有一種「應該」也很奇特,那就是替作者覺得可惜。彷彿參賽者就是來「敬呈
蹧蹋掉的材料」的。於是評審苦口婆心、不憚辭費地假想著那人會在落選之餘仔細拜讀評
審記錄,以便瞭解此次失敗的主要原因。多半在這麼幹的時候,「應該」二字就變成「應
該怎麼寫」了──明眼人通常會發現:那應該寫成的一部作品很可能是這評審自己一直想
寫、卻寫不出來的。知道了這個關節,那些曾經落選的參賽者「應該」不會太難過,你要
吃飽別人的肚皮,「應該」是不可能的。
再說參賽者。
他們都不是笨蛋。有部分的參賽者甚至經常密切注意著歷年各種文學獎。他們大都知
道:「已經」得獎的是些甚麼碗糕。這一點體貼,可以從前一年得獎與後一年徵來的作品
勾勒出很具體的線性關係。你可以說:他們很能知道大勢所趨,比之托弗勒、奈斯比、大
前研一和詹宏志毫不遜色。善於細膩分析的人可能會反問:「如果評審不連莊,前後兩年
同一獎項怎麼會選出類似旨趣的作品呢?」
參賽者的不可小覷
這個問題還可以進一步申辯:參賽者的審慎明決其實不可小覷;他們撥撥手指就可以
從「已經」輪過的組合算出來,哪些評審曾經在那個獎項中出現過,再輪會輪到哪個獎項
、跟誰一起評?能夠幹「竹頭簡」的人頭比四十二要少一大半,一注又祇消簽五名,比樂
透容易得多。早些年的範疇更清楚:五名評審,一定有一位女士,一定有一位本土派,一
定有一位老芋仔、一定有一位以上的蛋頭(含從國外回台度假或省親者),再加上一位有
點兒明星身段的作家。
如果以上這幾個原則偶有重複於一人之身者,女性可以酌加一名──但是從來沒有超
過半數的。老芋仔近年少了,本土派近年忙了,蛋頭之出沒和往年是差不多的面孔,看來
國外學院裡的新秀還沒準接上班兒……如此挑挑剔剔,落點不是很容易推估嗎?
畢竟,「已經」是一個完全固定的範圍,不會有任何變化,稍稍請google老師幫個忙
,也能夠診斷出我們這個小島上花樣不多的文學品味。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你甚至還可
以逆向思考:去年某報小說獎的首獎之作關心的是盲人,今年明眼的可憐人機會就大多了
。前年某報的大獎給了一個談到西藏戀愛的新秀,明年要不要試一下新疆?最新的行情是
小說越徵越短,已經搞到四千字為限了,看樣子萬把字以上的早就退流行,往後可以從三
千點向下探底。
我是個從文學獎受惠極深的作家,每年欣逢有獎,都可以參與盛會;不在東家,就到
西家,就算不是東西,還偶爾會冒出來各學校、各社團、各級政府基金會或財團節稅單位
的邀約,聘去當「座主」。多多少少的評審費不能為這差事積陰德,卻常因遺珠漏萬而惴
惴不安,真怕走在路上被負氣落選的作者一磚拍開後腦勺。
但是,對於文學所能獎勵的寫作信念,我祇有一個字眼──一個我十分喜歡的字眼─
─這個字眼正是在排除「應該」和「已經」,其實卑之無甚高論:「可以」。這個字眼是
我對自己寫小說的要求:作品「可以」這樣寫,「可以」那樣寫,寫的人找著了一個全然
不「應該」、不「已經」的路子,告訴自己:「我今天可以這樣寫。」
這不是別人的路,不是好走的路、不是贏錢的路,不是成名的路。在我所參與過的評
審之中,王小波的〈黃金時代〉、賀景濱的〈速度的故事〉、袁哲生的〈送行〉、黃國峻
〈留白〉都是這樣的作品。謝謝他們,他們讓我所參與的文學獎有了美好的回憶,甚至也
一再地鼓勵著我追問:「小說還可以幹甚麼?」
小說還可以幹甚麼?
《中國時報》人間副刊200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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