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你們遇到飆車族...惡少...會想教訓嗎??
想到以前自己寫過的文章...
唉,台灣法院對正當防衛的判定真的非常非常嚴苛
法官根本就是在給死者家屬一個交代而已
誰知道打手打腳以後會不會被糾纏或是遇到什麼其他的危險
我以前就覺得練武最重要練的是耐打
就像練柔道最重要的是學會受身
少涉身危險的處境,有問題最好快閃
其他的就多拜拜求老天有保佑了...
※ 引述《blaukatze (姬 泰)》之銘言:
: 關於打架方面,每個人看法不一樣
: 很多想像到底時不實際要真的打過才知道
: 就像某A漫作者娶了老婆才知道有些事情是人類辦不到的~
: 可能有人天縱英才,骨骼精奇,天生的練武奇才,第一次就能照劇本把所有人放倒
: 不然依我的經驗,通常對方和自己的身體好像都不太配合我的想法
: 何況打架又不像電影裡打過一次對方就領便當回家,沒死的人都可能再來找碴
: 在法律上正當防衛能夠成立的時點是自己或他人的權利"正要"受到侵害的時點
: 所以要看具體的情況怎麼樣
: 例如對方三個人圍著你,老大揪著你的領子吐你一口口水說哩跨三笅
: 然後你先下手為強,現在就偷捅他一刀把他放倒,不算正當防衛
: 更誇張一點,他拿刀砍你,你發揮了無比神奇的擒拿功力把他的刀搶下來
: 然後順手捕他一刀,這樣也沒有正當防衛,因為侵害已經結束了
: 你要在他砍你的時候砍他才算正當防衛(銳劍真好用~)
: 但是大家都知道這樣很不現實,不可能會這樣,他都拿出刀子了還要等他砍我才能砍他
: 哪有這種事情
: 因此比較可能的解釋方向是立即可以實現的侵害
: 例如依個爸爸喝過酒就會拿平底鍋打他媽媽,每次都這樣
: 今天他爸爸又喝的醉醺醺回家,剛拿起平底鍋他就給他爸一記悶棍
: 這樣就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 大概的概念就是這樣,反正當你被三個人圍起來不代表你就會被打
: 被打了也不代表你會被打死,被十個人圍起來我勸你還是不要動手比較好
: 你只要打了人,就像車禍就算你被撞只要有違規還是會對事實認定產生影響
: 台灣的正當防衛判定比美國嚴格,基本概念就是這樣
: 你打死人打殘人就靠你的口才或律師的功力去說服法官相信你在幹掉對方的時候
: 正受到立即不法的侵害囉
: 因為我相信對方也會盡全力狡辯,就算最後你沒事案子拖個半年一年
: 法庭上法庭外的紛紛擾擾也夠打亂你的生活了
: 所以口氣就算了,韓信當年給那個惡少一點教訓的話他就一輩子逃命中了
: 有時候做事情前先想想值不值得,不過就是一口氣,為了那種人拿自己的時間身體去換
: 好像有點不划算
: ※ 引述《Hambowbow (@0@)》之銘言:
: : 一點淺見 超淺的QQ
: : 如果真的遇到避都避不掉的情況
: : 對對方作出嚴重性的傷害應該可以吧???
: : 雖然說人是很耐打的沒錯
: : 不過還是有些弱點沒辦法鍛鍊
: : 交戰的時候就直接拿尖銳物品插眼 攻擊下體
: : 如果人數不多 折斷對方的手腳之類的
: : 抱著殺死他的心態去應對
: : 似乎不失為一個方法...@@
: : 也不用特別練過武術吧?
: : 我覺得是決心的問題
: : 有沒有想要不顧一切豁出去的去傷害對方
: : 我在想哪天被挑釁到無可忍耐的地步
: : 我應該會讓對方留下一輩子的傷害
: : 把對方戳瞎戳聾 手腳關節全部折斷 然後推到馬路上撞車之類的
: : 台灣人的特性就是以和為貴
: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 常常被欺負都不吭聲
: : 總覺得這樣蠻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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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éme un conclusión fel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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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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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1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