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APA的問題
今天meeting時
老闆指正我的APA格式
說在文中第一次提到那份研究時 需列全部作者
我都是交給ENDnote幫我打理文獻 難道EN出錯了嗎?
所以我仔細一看 原來那份外文研究的作者有十人
EN的格式是符合APA第五版的 僅列第一作者
但是老闆不能接受 硬是罵了我一頓
說他看米國的研究那麼久
沒看過第一次引用文獻不提作者全名
.........blabla @#$%
要我下次全部列上 她要看到
如果我按照老闆的話 犯這個格式錯誤(把十位作者全都列出)
所得的下場
應該會比老闆不在我defence名單上簽名 來的輕吧!
所以我真的再認真思考 就列上去
但這樣 為什麼我覺得自己好可悲?
被逼著作自己認為不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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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1.9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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