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我的案例是否適合申請國賠?

看板MenTalk作者 (肥喬)時間10年前 (2013/10/10 03:50), 編輯推噓2(424)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於上個禮拜天晚上 騎機車在辛亥路二段(台大旁,剛騎過新生南路) 不慎與前方拉著推車的阿伯相撞 沒有直接撞到人,是撞到阿伯推車上的方型塑膠桶(相當重,收放資源回收物) 長這樣 http://ppt.cc/FaBb 長>100cm、寬>70cm、高約150cm 相對位置是我從推車左後方撞到 http://ppt.cc/HDi~ 然後我就跌倒 阿伯則受到被我撞到的推車和塑膠桶向前撞倒在地 爾後就送醫報警了 後來對方家屬執意要送交通裁決 就各自做了筆錄後離開,靜待裁決結果 小弟則是正在辦理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 但我想起的是 事故發生當時,此路段的路燈是通通不亮的 現場蒐證和筆錄都有紀錄到,路燈是全滅的 雖然我的機車是有大燈的,但本身也真的是不夠明亮(騎了11年的老車-豪邁如意) 所以當我警覺時已煞車不及,事故也就發生了 位置就如圖所示 是在第三車道(最外道)靠左的車道線位置 另一方面 對方推車和垃圾桶是毫無任何警示燈與反光鏡的 在這樣的條件下 不知有沒有國賠條件的成立可能? 在國賠的部分 我查了一些新聞和判例 雖然有報導有賠的都是致死案例 但卻看到這則 路燈不亮,不得作為請求國賠理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國,49號判決: 縱前揭意見書中有提及燈光昏暗、無路燈照明等情形,然此為審酌之情狀,而非將該路段 無路燈照明列 為事故發生原因,又按道路交通規則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夜 間應使用燈光。如市區照明清楚時,使用近光燈」,是車輛夜間行駛於道路上,所憑藉者 不僅該道路之路燈照明設施,亦應有車燈照明,並注意車前狀況,縱使 行駛道路之路燈 故障不亮,亦難謂係本件肇事原因。 ⑺綜前所述,被告公園處就其設置之公有公共設施 之管理並無欠缺,而該路段無 路燈照明與本件事故之發生間,亦無客觀相當因果關係存 在,則原告就其所受 損害訴請被告公園處賠償,亦乏所據。 所以想請問一下 若依我的案例來說 判賠的機率是不是很低? 另外,出事當時 我有問警察說: 他可以這樣推車在慢車道上嘛? 當時警察回我: 要看事故路段是否有人車分道 然後我查了一下交通規則的路權規範 行人的路權都是在: 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行人陸橋、地下道等,而所謂的人車共道似乎是指腳踏車= = 最多是這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得在道路上任意 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但此路段是有人行道的 所以我想知道 就我的情況是否裁決上可以分擔比例是否有利於判輕點 我知道撞到人是我不小心 賠錢也是肯定要的 也有去探望過阿伯了 但我也想知道我有哪些權益可以保護 真的是不小心的意外,我並沒有超速、酒駕、闖紅燈 也是走在最外線車道上 目前已經去拜拜收驚了,只希望事情趕快圓滿解決 希望有經驗的版眾能給我一些建議,謝謝。 目前最怕被獅子大開口就是了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29.30 ※ 編輯: fatjoe 來自: 118.165.229.30 (10/10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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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請阿 過不過是另外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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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4:02, , 2F
再者 申請國賠不一定要有人死才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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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多公路局(應該有管道路燈吧) 再找他的包商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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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了解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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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跌倒也有受傷吧,要記得驗傷喔
10/10 04:04, 4F
有~當下做筆錄是就有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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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的有凹到錢的話...不一定是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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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04:39, , 6F
還國賠咧 快去請律師去告阿
10/10 04:39, 6F
有提告的空間嘛? 因為我真的不懂

10/10 05:20, , 7F
..
10/10 05:20, 7F

10/10 09:32, , 8F
山區很多路燈都沒亮的,是不是也可以呢
10/10 09:32, 8F
我會這樣問是因為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1,國,49號判決裡 已有提到 "夜間應使用燈光。" 但使用了仍然造成事故,是否就可能是環境致使肇因 這點我是比較有疑問 還是感謝回覆>< ※ 編輯: fatjoe 來自: 118.165.225.55 (10/10 11:10)

10/10 15:36, , 9F
你可以申請@@ 但如果每個都這樣判 台灣應該會破產X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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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15:36, , 10F
91國,49號判決 應該有其特殊情況 不可能每個都賠 有默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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