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山與路讀書會心得-豢養的倫理考量

看板NCCU_Climb作者 (理解自身的維度)時間12年前 (2012/04/12 00:1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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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與路讀書會心得-豢養與環境倫理 在本次的讀書會中,我們討論到了豢養與動物之間的關係,書中, TOM暫時收養了野生動物浣熊寶寶,即使很不捨,還是聽從潛近狼 的話將寶寶放回野外。為什麼他不能留著野生動物寶寶呢?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往往對許多動物、小生命會有一種移情的情感 ,我們會容易被小生命的單純、與人互動彷彿擁有靈性而感到他很 可愛,進而想要帶回家將之豢養。然而基於尊重生命和尊重自然的 角度,在甚麼尺度底下,人可以允許將野生動物帶回家豢養,又在 甚麼狀況底下,人類應該基於野生小動物的自主和自然的狀態,不 加以干預呢? 在動物倫理的領域當中,學者們就將動物區分成四大類:野生動物 、同伴動物、經濟動物和實驗動物。因著人類的需要,我們對不同 類別的動物有著不一樣的倫理態度。而回到本次討論的案例,事實 上就是在討論著「人類有沒有權利肆意的將野生動物馴服,使之變 成同伴動物?如果有的話,其責任和限制為何?」之問題。 在這點,我認為應該回到尊重動物權的義務論學者 Tom Regan的主 張-所有在自然中的生命主體(具有信念,慾望,知覺,記憶,苦 樂,喜好等等的主體),都有其內在價值(就像人的生命具有無可置 否的價值一樣),基於對生命其所天賦之價值的尊重,我們就不應 該利用/圈養/虐待/殺害他們(就像對人的生命一樣),動物不該服 務於人類的利益,而受到宰制。 更進一步地詮釋Regan的話,野生動物的生命在自然當中有其自存的 生活方式,其生命本身,以及其在自然運作體系中扮演的存在,事 實上是具有著各類的「內在價值」的,而人類因為自己的私心(無 論是基於"愛"還是基於什麼理由),想要去馴服、豢養野生動物 的同時,是否會損及該生命/或是整體自然運作體系的內在價值呢 ?如果會,那我們應該如何規範「豢養野生動物」這個行為?反之 ,如果這樣的馴服是有利、促進於那樣的內在價值時,我們又該如 何取捨、拿捏呢? 舉個例子,今天因為人類破壞棲地的因素,使得台灣黑熊瀕臨滅絕 ,而黑熊的研究員在調查時,發現了逃過獵人槍下的一個小寶寶, 這個小寶寶在自然的情況下,勢必會死亡的,但是如果基於上述的 討論,我們是否要干預他註定會死亡的生命,帶回研究中心豢養呢 ?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這是出於對整體生態系統的修補和瀕危物種 的補償原則。即使我們可能會面臨著損及該動物的野性(如果將之 視為一種重要的內在價值的話)的風險,但是基於保育立場的挽救 該生命,一方面可以視為是尊重生命、保全其原有的內在價值之態 度,另一方面,是在促進物種和整個生態系統之內在價值。 然而,基於這樣保育的倫理觀點,我們對之的豢養絕不是為了私心 的"可愛"或是單純的"愛心、憐憫心"之上,更複雜的,我們是 基於對自然生態系統、瀕危物種、個體生命的尊重與關懷,因而所 採取的補救措施。然而,這暫時性的"豢養"過程,也必須考慮到 許多倫理的限制,例如我們不能將之當作僅僅是研究工具或是經濟 利益來看待(將之放在動物園收取門票),我們也要考慮到其原始 生活環境和盡力促進其原始的本能發展(例如在餵食時模擬狩獵、 野外覓食的能力),並且,最後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就是,我們應該 如何將之野放?牠有能力重新回到自然的生活嗎?(會不會仍然是 死路一條)回到野外之後,牠對於生態系統、族群之間是否會造成 新的擾動?這個結果能促進(修補)自然的內在價值嗎? 著名的黑熊媽媽黃美秀,就曾經人工復育兩隻小黑熊,並且訓練其 擁有在野外生存之能力,然而當時的「野放評估委員會」卻因為其 基因來源不明,恐有汙染野外台灣黑熊族群之基因庫而作罷。在這 個事件中,學者們考慮到的正是因為不確定野放的後果是否真的能 夠促進原來我們所想要的內在價值,因而基於風險管理的考量,最 終決定繼續豢養這兩隻人工復育的黑熊。 (關於黃美秀的黑熊研究團隊和野放事件,請參考報導 "野放台灣  黑熊 血統難認證功敗垂成"民97年,聯合新聞網,程嘉文  http://wildmic.npust.edu.tw/iwc/download/%B3%A5%A9%F1%B6%C2%B  A%B5%A5%5C%B1%D1%AB%AB%A6%A8.pdf) 回到本次討論的主題:「在甚麼尺度底下,人可以允許將野生動物 帶回家豢養,又在甚麼狀況底下,人類應該基於野生小動物的自主 和自然的狀態,不加以干預呢?」 筆者認為,一切都要基於尊重自然、考慮生態系統之運作、生物物 種和族群之穩定、促進生命之內在價值等基本原理。我們如果要豢 養野生動物,必須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考量,我們對野生動物之愛, 一方面是純粹的基於"可愛、好玩、可憐、有靈性"種種移情態度 ,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出於對生命的內在價值之愛、對自然之愛、 對物種、族群和生態系統之愛,而如果僅談「愛」,很容易落入了 自以為是的「愛」的陷阱,就像是父母過度的溺愛孩子,雖然這是 出自於愛,但是旁觀者都不認為這是一種好的愛的方式,因此,基 於對生命的內在價值、自然的整體價值之更周全的考量,當我們決 定要「豢養」動物時,無論是哪一類型的動物,所謂的一開始出於 「愛」,是否就讓我們有了充全的理由呢?我們真的想清楚了嗎? 筆者認為,生命沒那麼簡單,無論是何種動物,當我們決定要「豢 養」牠的同時,事實上我們就必須考慮到往後對待這個生命的種種 問題,是否能夠符合生命倫理、環境倫理之態度,每一個生命和存 在物,在原來的自然環境之中,都有其角色和功能、習性和習慣, 而其生命之價值,更是難以用人類一時的感受所判定,因此,我們 是否能夠承擔起一個生命的責任,使其接受的不只是"優渥的物質 "生活、"健康的身體機能"、"聽話的乖寶寶"、"可愛的小寶 貝",更重要的是,我們是否了解牠的本性?牠原來的習性?給予 牠適合的生活環境?我們有能力照顧牠的健康嗎?我們能夠讓牠活 的自在、快樂嗎?在我們介入了牠的生命之同時,對於其他的自然 的、人為的環境又有何影響呢?如果有一天我不能養牠了,該怎麼 辦呢? 上述的種種問題,我認為都是一個意圖要豢養另外一個生命的人, 所必須先三思的,因為,生命不能單純的因為你的愛心而存在,一 個生命在這個地球上,怎麼活著,本來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結論:不要亂撿狗狗貓貓回家養,不要亂生小孩,記得要負責任。 2012/04/12 台師大環教所 李岷駿  於3/29山與路讀書會後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8.12 ※ 編輯: aaa123aaa 來自: 114.42.8.12 (04/12 00:38)

04/12 15:33, , 1F
小駿好認真 我覺得大家在讀書會時都有發表想法 就已經很好了
04/12 15:33, 1F

04/19 20:50, , 2F
都沒人看的話下次我就不花時間寫了,因為我是用大家能
04/19 20:50, 2F

04/19 20:51, , 3F
理解的方式去分享一點心得~ 基本上是出自義務和承諾。
04/19 20:51, 3F

04/22 14:12, , 4F
覺得大家有在看 但要用文字回覆些什麼 可能需要再醞釀一下~
04/22 14:12, 4F
文章代碼(AID): #1FXQsvlI (NCCU_Cli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