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待廢看板領回辦法

看板NCHU-FINGRAD作者 (window and mirror)時間14年前 (2010/07/01 22: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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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抱歉阿 最近天天都在瞇挺 =.= 待廢看板領回程序: a.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群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週,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b.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且有板友願意出任板主 則撤除原版主職務,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應徵 版主去領回,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 署。 c.待廢看版在三個月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 予以砍除。 d.被廢除的看版於一個月後才能再申請成立相同內容的看版,連署標 準比照申請新版辦理! 所以要向群組長寫改善方法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30.145

07/01 23:40, , 1F
好文言喔~看不懂~所以我們到底要怎麼做?
07/01 23:40, 1F
文章代碼(AID): #1CBAU5Tb (NCHU-FINGR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