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待廢看板領回辦法
看板NCHU-FINGRAD作者dragonsilver (window and mirror)時間14年前 (2010/07/01 22:3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1
各位抱歉阿 最近天天都在瞇挺 =.=
待廢看板領回程序:
a.由版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群組長領回看版
將看版類別改成「觀察」,觀察期兩週,若無改善則再度列入廢版,
申請領回改善的機會以兩次為限。
b.在公告發出一週後版主若無回應,且有板友願意出任板主
則撤除原版主職務,無版主的看版由該版使用者申請連署版主/應徵
版主去領回,待廢看版的版主連署門檻降為1/2,只需五個使用者連
署。
c.待廢看版在三個月內如無人領回,或是兩次觀察期都沒有改善,則
予以砍除。
d.被廢除的看版於一個月後才能再申請成立相同內容的看版,連署標
準比照申請新版辦理!
所以要向群組長寫改善方法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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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30.145
推
07/01 23:40,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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