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關於論文計畫考試
各位同學:
1. 依據本所修業規定:碩士班研究生均須在指導教授指導下進行研究並撰寫論文,通過
論文計畫考試、碩士論文審查及學位考試後方得畢業。論文計畫考試必須在學位考試三個
月前完成。依96學年度教育行事曆,學位考試之口試應於98年5月4日至8日(第14週)實施
^^^^^^^^^ 助理出包
,故論文計畫考試應於三個月(98年2月2日)前完成,考生最晚應於考試前二週(98年1月19
日)前提出申請。論文計畫考試規定、申請表、評審表如附檔。
2. 請轉知指導教授於論文計畫考試結束後2日內將論文計畫評審表交給助理彙整。
3. 各項日期為作業期限,請儘量提早完成。
4. 若有疑問,請洽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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