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題] 105-1 吳英傑 民法物權 期末考

看板NTU-Exam作者 (kk)時間7年前 (2017/01/09 16:37), 7年前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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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民法物權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吳英傑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0109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一、乙向甲借款60萬元。甲要求乙提供擔保,但乙沒有其他財產可供擔保。因此乙邀請其 好友丙與丁協助。丙答應成為乙之保證人,並與甲簽訂保證契約,以保證該債務之全額。 丁則同意提供市價30萬之不動產X予甲,作為抵押物,並登記之。之後乙未能還債,因此 甲實行對X不動產之抵押權,並獲得30萬之滿足。(60分) (一)試問:甲、乙、丙之法律關係為何? (二)在上述例子,若丁提供之X不動產價額為70萬時,當事人之法律關係又如何? 二、甲向乙、丙、丁各借30萬、30萬,以及15萬,並提供市價50萬之不動產X為抵押物。 乙為第一次序,丙為第二次序,丁則為第三次序抵押權人。試問:在下列各情形,若該抵 押權被實行之際,各債權人得受償之分配額為多少?(40分) (一)乙讓與其抵押權次序於丁。 (二)乙為丁拋棄其抵押權次序。 (三)乙為丙與丁拋棄其抵押權次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NTU-Exam/M.1483951026.A.317.html ※ 編輯: vickiekai (140.112.4.190), 01/09/2017 16: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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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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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OSqkoCN (NTU-Ex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