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99學年四合一選舉

看板NTUACT_03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8/11 09: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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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壹、選舉種類及名額: │ │ 一、社團輔導委員會學生代表 四名 二、社辦管理委員會學生代表 四名 三、社團評鑑委員會學生代表 五名 四、性別平等委員會學生代表 五名 │ │ 貳、投票日期: │ │ 謹訂於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五舉行 │ │ 參、登記候選人之資格: │ │ 凡為國立台灣大學九十九學年度社團負責人皆可登記 但性別平等委員會學生代表不在此限。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肆、候選人領表登記時間、地點及登記注意事項: │ │ 一、時間及方式: │ │ 若學生社團代表登記人數於八月二十三日尚未達應選名額之二分之一, 則延長登記時間至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五點。 若仍不足,選委會得開會議決是否再次延長登記時間。 │ │ 二、注意事項: │ │ (一)申請登記為候選人應具備之資料: 1.候選人電子資料(姓名、學號、系級、常用信箱、ptt/ptt2 id) 2.刊登於選舉公告之政見 3.本人學生證正反掃描或圖檔乙份 │ │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二)凡表件不全或資格不符者,皆不受理其登記申請 │ │ (三)登記時間截止後選委會得拒絕任何表件之增補或修改。 經申請登記核准為候選人者,不得撤回其申請 │ │ (四)擔任選舉執行委員會或選務人員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 其登記為候選人或連署人者,當然喪失資格。 │ │ 伍、選舉執行委員會名單: │ │ 主席:李冠緯(學代會社委會) 委員:烏仕明(學代會社委會) 王康力(學代會社委會) 江佩津(學代會社委會) │ │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陸、選舉人資格及總額: │ │ 參與社團負責人研習會之九十九學年度社團負責人或具委託書之代理人, 總額以實際參與人數為準 │ │ 柒、委任投票方式及文書: │ │ 不克出席本次學生社團代表選舉,可委託代理人持委託書出席,並於投票 時出示委託書方可進行投票。 │ │ 委託書如下頁,或至網路下載:http://0rz.tw/fgRlo │ │ │ │ │ │ │ │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九十九學年度學生社團代表選舉 委 任 書 │ │ 本人為(委託人社團名稱)九十九學年度負責人,因事不克參加本次學生社團代表 選舉,茲委任(受任人學號姓名) 代為出席並擁有下列四項選舉投票權: │ │ 一、九十九學年度社團輔導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 二、九十九學年度社辦管理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 三、九十九學年度社團評鑑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 四、九十九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學生代表選舉 │ │ 如有虛假願負法律責任。此致 國立臺灣大學九十九學年度學生社團代表選舉委員會 委任人簽名: 學號: 社團名稱: 日期: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 捌、候選人注意事項: │ │ 一、競選活動之項目:候選人得依下列各款之規定,從事競選活動 (一)舉辦政見發表會 (二)印製、張貼、分發傳單海報等 (三)訪問選民 │ │ 二、若有違規事項經告發後,查證屬實者,公告其違規事項、姓名、 系級等資料於投開票所、選舉公告、公報等,並移送校方獎懲委 員會且取消候選、當選或選舉資格。 │ │ 三、以上公告事項如有錯誤,則以第二次公告補正。 │ │ 四、候選人請詳閱PTT之ac2006看板國立台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選舉要點草案。 │ │ ╰──────────────────────────────────────╯ ╭──────────────────────────────────────╮ │ │ 臺灣大學學生社團代表九十九學年度四合一選舉公告 ├──────────────────────────────────────┤ │ │ 玖、聯絡方式: │ │ 任何問題可至Ptt ac2006 板 或 Ptt2 Soway 板詢問。 │ │ 亦可直接來信至指定信箱:b95901075@ntu.edu.tw詢問。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編輯: Hrothgar 來自: 60.198.109.10 (08/11 09:22)
文章代碼(AID): #1COVjMYS (NTUACT_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