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台大學生會 1106相關事件說明

看板NTUSA作者 (低溫。￾ )時間15年前 (2008/11/28 22:08),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8/64 (看更多)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這篇文章真的很奇怪。在這整件事中,有瑕疵、應聚焦處理的乃是學生會長在未經學代  會同意的情況下以學生會長的身份發表代表整個台大學生會的公開聲明,──這句子很  長,但請注意其中沒有哪個可以刪掉的字,因此才成為一個議題──而你現在到底是在  講什麼呢?  你的重點似乎放在這個活動的成敗,而且,重點在於這個活動的成敗,台大學生會長在  其中扮演/有沒有扮演關鍵性的角色?坦白說我完全看不出來講這個有什麼意義,甚至  只讓人感到半調子的菁英主義真是極度令人生厭的一種自我想像。所謂期許,所謂高度  ,不要忘了不該是建立在一種空泛的標籤之下;舉例來說,『一個知識份子所應具有的  高度』和『一個台大學生所應具有的高度』兩者的差別在哪?不就是在於『知識份子』  一詞即使作為一個平板的標籤使用時,其內涵和意義都比『台大學生』豐富很多嗎?  何不撇開膚淺而快樂的自我認同,仔細想想『台大學生』到底是什麼?  A:是一群在台大上課的學生  B:考試時拿到門檻以上的分數   此外呢?我不是要否認台大人才濟濟的事實,我只想說明一點,單就『台大學生』乃至  『台大學生』所選出的『台大學生會長』,承擔不了亦完全不應承擔你這種莫名其妙的  期許。當你要說因為某人具有某身份因此應該或不應該做某事的時候,要先確定你那個  應不應該是來自於有意義判斷,這不是再簡單也不過的事嗎?    最好笑的,莫過於一邊強調台大學生/會長該有的自尊自重,然而面對學代會的本事..  ──你們自己到底又花了多少時間試著在體制內解決事情以取代在這裡的嚎叫啊?  學代會也是你們選出來的吧?把權力交到這些人的手上,就把一定程度的信任交到這些  人的手上,難道不該如此嗎?不相信法律,相信『說法』,不相信自己選出來的人,相  信一人一口口水吐死她,這就是你們的自豪嗎?  好高的素養! : 為何這系列文章會在 NTUSA版出現呢? : 原因不就是因為現任學生會會長本人自己在這版po的聲明嗎? : 三個禮拜前, 在時間緊迫下, 他參加社運活動當然也許有他的正當性啊 : 短時間內我也不會把這活動的成敗怪他身上啊 : 三個禮拜後, 這活動的走向, 若他不能掌控, 那他根本無能 : 他若能掌控, 搞到目前這樣, 那也夠失敗了 : 是到了該檢討原因了 : 這些搞靈堂, 蓋城堡, 種菜... : 那些運動招數本來就是那些弱勢的社運團體嘩眾取寵用的 : 而台大學生會會長, 本身就集三千寵愛在一身了, 那需要做這種事 : 根本就是穿著龍袍進入了丐幫, 然後還學乞丐打泥巴戰 : 前幾天有場公聽會, 其實根本不用有野草莓學運 : 台大學生會會長本身這個身分就可以參加了 : 擁有學生會會長這個身分 : 就是要你進入體制來解決問題的 : 就算整個公聽會都是反駁意見, 那剛好學諸葛亮舌戰群雄啊 : 會長被欺負了回來po給大家看, 大家會挺你啊 : 我不是po過了嗎, 自反而縮, 雖千萬人吾往矣 : 不斷的否定體制內路線, 這是學生會長該做的事嗎? : 那你參加什麼校務會議, 參加什麼各種校內委員會 : 這些訓練都不需要的, 有事都直接坐校長室門口好了 : 結果事實是學生會長加入任性幼稚的長期抗爭路線, 那這誰能接受呢 : 有網友建議, 要長期抗爭的話那乾脆辭職好了, 由副會長繼任 : 這我很贊成啊, 如果無法擺脫自己骨子裡就是社會運動的底 : 那乾脆辭職直接加入社運團體好了 : 反正他們有沒有台大學生會會長背書都沒差 : 只要心中有切.格瓦拉長存心中就可以了 : 何只三個禮拜, 活動凹個三年都沒問題 : 只要你辭職了, 那野草莓三字大概就跟NTUSA版絕緣了 : 不然這活動怎樣都要收尾的 : 別把"不達目的, 同歸於盡"那種心態帶到學生會長這個職務上來 : 在這件事上, 這個議題上, 學生會能做的事還有很多 : 如果你不能掌控廣場上的活動走向 : 那你就應該把你能掌控的校內理念推廣做好 : 否則人家廣場找不到人出氣 : 一樣會到NTUSA版找你出氣 -- 如果有天我們湮沒在人海中庸碌一生, 那是因為我們沒有努力要活的豐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3.133.174 ※ 編輯: Pgic 來自: 122.123.133.174 (11/28 22:16)

11/29 02:19, , 1F
這篇文章也很有娛樂價值。L學弟在學生會付出時
11/29 02:19, 1F

11/29 02:19, , 2F
不知道妳念國中沒有啦,哈哈...:)))
11/29 02:19, 2F

11/29 03:05, , 3F
你有重點嗎?
11/29 03:05, 3F

11/29 03:28, , 4F
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和我一樣查作者的歷史背景
11/29 03:28, 4F

11/29 03:28, , 5F
不過當他知道以後,回來看自己的文章也會覺得好笑
11/29 03:28, 5F

11/29 14:52, , 6F
對阿, 真抱歉, 我一向是走體制內的, 除非必要
11/29 14:52, 6F

11/30 10:28, , 7F
重點就在到底是否必要囉。
11/30 10:28, 7F
文章代碼(AID): #19B_jaUA (NTUSA)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8 之 64 篇):
文章代碼(AID): #19B_jaUA (NTU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