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科] 第五屆學生會會長選舉退選聲明-2號候選 …

看板NTUST-ENG作者 (CHACHA)時間13年前 (2011/05/05 21:56), 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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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ST_Talk 看板 #1DmgmAQh ] 作者: chasty0212 (CHACHA) 看板: NTUST_Talk 標題: [臺科] 第五屆學生會會長選舉退選聲明-2號候選人李燕婷 時間: Thu May 5 21:54:15 2011 退選聲明 基於本校學生會所辦理台灣科技大學第五屆會長選舉,違法悖離民主原則,個人無法認同其正當性,爰以此聲明正式宣佈退出選舉,以昭公信。 自大法官會議揭示學生應享有受教權以來,學生的校園自主空間已然得以確認;故此,個人雖已就讀於研究所博士班,仍本諸愛校之熱情,期盼藉由競選,爭取為全校學生落實其受教權之機會。然則,在參與競選過程中,個人驚覺本校學生會若不能先行確立其公開、透明並依法行事的民主典範,吾等如何能在欠缺民主素養的前提下來討論受教權,這豈非有本末倒置之謬。 首先,對此次選舉事務委員會的組成而言,雖委由學生會辦理,然未見其公開甄選委員之程序及委員名單,而導致有違利益衝突原則之虞;惟個人雖對此有些許遲疑,但仍願意相信他們,而堅持參與競選。 然則就在投票開始的第二天下午,學生會又逕自具名,以電子郵件通知雙方候選人停止拉票行為!其依據何在?對此完全超乎預期的狀況,雖讓被打亂了步調的我感到疑惑,但還是決定接受了?! 孰料就在此際,個人又發現學生會竟在郵局前擺設電腦供同學投票,請問民主的最重要原則為何?寧非在於維護每一張神聖選票的私密性?!他們何以會如此做?我對該行為有了更深的疑惑?!但還是忍下來了。 最後,讓個人完全失去對於這次選舉之信任的[是學生會的違法擅權]。依據本校方於去年10月19日由學生事務會議通過的學生會會長選舉辦法,其第四條第四項規定,選舉應使用選票,且應由學生自己憑學生證領取選票,且簽名存證,其目的無非在於確保民主的真諦,並保證民意的真實。試問學生會如何可以違悖法規採行網路投票?試問上網投票如何確認投票者是誰?是否有杜絕集體代投之防範措施?如何避免造假?這均係當前各國民主機制仍強調書面且親為投票的原因。 木腐而後蟲生,伴隨著作業失序、多方指責的聲浪。剎那間,個人以為,身為台科人,我們真的準備好去爭取更多的受教自主空間了嗎?個人除為這些脫序過程感到失望外,也失去了參與競選時的榮譽感;幾經考慮,仍決定退出選舉,雖有負支持者之所託或導致大家的困擾,尚祈師長及同學們見諒。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第五屆學生會會長2號候選人 李燕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36.1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36.129

05/05 23:15, , 1F
妳這樣說我好像有看到,他們提供電腦拉同學登入帳密投票耶
05/05 23:1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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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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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 請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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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樣不就乖乖讓不分系吃乾學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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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精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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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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