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是不是該認領班版了?
二、看板認領
1. 請先詳讀不當更動帳號管理辦法第十三條「違法看板處理細則」,
確定看板條件符合規定。
2. 於本板提出申請,文章標題請選「6.備案」,
內有申請格式,依格式填寫完畢後送出並靜待審理。
3. 認領案通過後,將於文末推文註明已通過申請。
請申請人自行將申請文轉錄至看板所屬組務,
由組務負責人協助解除違法看板。
第十三條「違法看板處理細則」
3. 認領看板並回復經本處判決取消之看板發文獎勵時,看板需滿
足下列所有條件。
(1) 經取消看板發文獎勵滿三個月。
(2) 該看板有五名以上之固定成員使用。
(3) 認領時或日後接任時,擔任該看板板主者不得有違反不當
更動帳號數值管理辦法之紀錄。
4. 認領案須由當任板主提出。當任板主至帳號數值管理處提出認
領申請並經本處審核同意後,自行將認領案申請文轉錄至看板
所屬組務,由組務還原經本處取消之看板發文獎勵。
上面是認領看板的注意事項,好像直接去 ID_Finance 發文,
選擇發文選項「6.備案」,裡面有格式,照著填就好。
有請英明的板主大大 giyuan 看一下,
不過固定使用的成員要5名,看要不要找幾個人回來發個文(不是廢文),
這樣才能讓我們的班板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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