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票遺失無法補發 帶狗「吠火車」抗議
〔記者謝介裕、曾鴻儒/名間報導〕不滿遺失的火車票未能獲補發,家住名間鄉的吳姓女
子帶著小狗、手持自製海報標語前往濁水火車站演出「狗吠火車」抗議,凸顯權益受損。
台鐵運務處表示,購票證明依規定不能作為車票使用,旅客遺失車票,需重新購票才能乘
車,事後如找到車票,可全額退費。
昨日下午一時許,吳姓女子現身濁水火車站,帶著自製的抗議海報與小狗,從火車站門口
至售票窗口之間來回蹓躂,引發來往民眾側目。
吳女說,她在三月三十日上網購買四月五日發車到高雄的自強號火車票兩張,三十一日拿
到票後,不料,隔日發現遺失後,立刻打電話向位在台北的鐵路局客服中心洽詢能否補發
,結果卻遭以車票是不記名票券為由回拒,令她生氣且無法接受。
她出示網路購票證明表示,她所買的自強號火車票係有劃位的,並非站票,只要台鐵透過
本身內部網路訂票系統,便可查到她訂票使用的信用卡、身份證字號等資料,佐證她所言
不假,因此質疑台鐵係藉故推託,否則網路購票紀錄怎能不算證明文件?
高鐵對以信用卡購票或持有購票證明的旅客,則會有通融作法,亦即高鐵會依據購票紀錄
協助追蹤,事後如證明旅客原本購買的車票確實沒有其他人使用,可憑信用卡付款憑據或
購票證明辦理退票。上週原本考慮評估跟進高鐵作法的台鐵,昨天開會討論此事後,則傾
向維持原作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9/today-center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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