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最新延徵辦法

看板Non-Graduate作者 (蔡小光)時間17年前 (2007/06/01 16:5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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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前面的文章一直看下來 恕小弟太笨我還是不懂(抱歉各位熱心的大大詳細的解釋) 這個方法到底是能不能用? 是能 或 不能 還是視地區而定阿?(有些人說ok有些人不行) 因為快期末考了 我也很緊張 ※ 引述《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銘言: : 補充一點 : 舊法之預官延徵條款如下 : ★經已取得當年各軍事學校常(預)備士官或相當班次招生准考證, : 或已考取等待註冊報到入學者。 :  應繳軍事學校准考證或錄取通知書。 :  准予延期徵集入營時限至放榜時為止,錄取後至錄取通知書所定報到之日為止。 : 舊法時代就已經有[當年]這兩個字,而用舊法條文成功延徵之人,也有蠻多成功案例 : 而[當年]問題,舊法時代老早就有人提出疑慮,也有人吃閉門羹 : 而我大略算了一下版上的預官舊法案例,成功的案例占的比較多 : 只是我也不了解為什麼同一字眼,各地方就有不同見解 : 爬文就可以知道(/預官)相關經驗談 : 但總而言之,舊法所謂預官[當年]這條件,也適用於給畢業要明年用預官延徵的人 : 只是當初設定的標準太過鬆散(報考預官就可延到隔年放榜,成本少又好用,漏洞很大) : 因此新法修正才會補充三階段延徵時效認定 : 但是,為什麼換了一個新法,同樣的字眼,有些公務員還是硬要拆成兩種解釋 : 可能這公務員新手經驗太弱,或者知識不足吧...etc : 法規的緣由與實務我很清楚 : 只是目前我沒承辦這業務了,所以這問題我想幫也沒法就職務提出(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呀) : ※ 引述《willy1616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銘言: : : 看了一下前文 : : 若是從[當年]的角度來否決[明年]的看法 : : 那麼法規所認定的[三階段的延徵條件]根本是贅字 : : 實務上沒人可用這辦法延徵 : : 原因如下; : : 一、一般正常畢業的大學生,報考預官都是大四上開始作業,大四寒假考試,大四下畢業 : : 這段期間由於具有在學資格緩徵,因此不會被徵召到,預官延徵根本不適用 : : (前文有提到緩徵跟延徵的發生原因不同,可以參照) : : 二、假設當年畢業,而不能適用預官當年條款,那這條款不就等於無用武之地 : : (第一點由於本來有緩徵資格保護,不需要再訂一條延徵來保護) : : 我的見解是本條傾向畢業後要報考預官的人所設的規定 : : 這樣三階段的認定,才能確保這些人避免用法律漏洞避掉兵役 : : 三、當然有人會延畢半年到明年一月再畢業就好,但延畢半年到明年一月的話 : : 由於12~1月就已經有下年度研究所可以報考,此時就用研究所考試來延徵即可 : : 因此根本不用報考預官就可以達成延徵條件,這條修正過的預官條款更是多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88.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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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已經請教官打電話去確認了,確定已經是無法延當
06/01 17:32, 1F

06/01 17:33, , 2F
年度的兵單
06/01 17:33,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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