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徵護理師2名

看板Nurse作者 (ㄚQ)時間12年前 (2012/04/11 1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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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101/04/10~101/04/25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需具護理師及專科 護理師證書。 (四)具地區醫院(含)以上,內、外科病房、急診、精神科或加護病房工作 二年(含)以上經驗者。 (請於履歷表經歷欄位上註明服務單位及年資) (五)如通過台灣護 理學會N3個案審查、具急重症結業證書、論文期刊發表、全民英檢證書者尤佳。 (六)無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護理業務 工作地址 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花蓮市中正路600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報名期限101年4月20前郵寄或親送【花蓮市中正路 600號-行政院衛生署花蓮醫院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公職專科護理師及聯絡手機 」,逾期(郵戳為憑)及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檢附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專科護理師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5.國民身分證 影本。 6.區域醫院(含)以上臨床工作在職或服務證明影本。 7.其他相關學術發表、專業 證照或證書影本。(有則附) 8.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有則附)。 (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 應徵履歷 證件。 (四)本案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 日 起算。 (五)聯絡方式:聯絡人 蔡小姐;聯絡電話:03-8358141#121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1.13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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