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OPT待業超過90天的居留問題
大家好,幫朋友詢問一下有關於OPT的居留問題。
希望大家能幫忙解答,謝謝!
他的OPT的90天待業期已經過了,但是還沒找到工作,
想請問這段時間他算是逾期居留了嗎?
還是說90天過後他有60天的時間可以打包,所以目前還不算逾期居留?
他問我時我有爬過本版跟VISA版的舊文,
我的理解是:他現在已經算是逾期居留
我的理解是正確的嗎?
如果他不算逾期居留,那很好,他可以安心離境後再用觀光簽證進來
但如果我的理解是對的,他已經逾期居留了,
那這個情況下,他能離開美國,之後再用觀光簽證順利進來嗎?
又他現在有一些已在最後階段,很有可能到手的offer,
但開始工作日勢必是已經超過OPT的90天,這樣會有影響嗎?
在一開始公司不幫忙辦H1B的情況下,他在90天後才開始上班是可行的嗎?
這部分我就爬不到相關解答了~
他在這90天內也沒有當志工或是兼職工作。
先謝謝大家的回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5.56.202.111
→
06/14 08:25, , 1F
06/14 08:25, 1F
→
06/14 08:26, , 2F
06/14 08:26, 2F
→
06/14 08:41, , 3F
06/14 08:41, 3F
→
06/14 09:49, , 4F
06/14 09:49, 4F
→
06/14 09:49, , 5F
06/14 09:49, 5F
→
06/14 09:52, , 6F
06/14 09:52, 6F
→
06/14 09:53, , 7F
06/14 09:53, 7F
→
06/14 10:40, , 8F
06/14 10:40, 8F
→
06/14 11:07, , 9F
06/14 11:07, 9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