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德國專利訴訟
德國的專利侵權訴訟由普通法院管轄,
在LG地方法院進行一審,
OLG高等地方法院二審,
BGH聯邦普通法院三審是終審法院。
而專利無效訴訟,
在BPatG聯邦專利法院進行一審,
二審是BGH聯邦普通法院,同是終審法院,因此專利無效訴訟為二審終結。
可否請問如果是關於 因專利被核駁而提起的上訴,
一二三審各是由誰進行管轄?
三審應該也是BGH聯邦普通法院,
但一二審就不是很確定...
查資料解讀一審是由德國專利商標局,二審是聯邦專利法院
但一審好像是異議程序?
還是說這三個審都是一整個異議程序...?
有些分不清楚...orz
不知道能否有板友好心指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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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01.3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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