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筆友板板規

看板Penpal作者時間14年前 (2010/05/12 09: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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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一條、禁止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 電話、E-mail、相簿、即時通訊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劣退 + 水桶一周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即時通訊 (Skype、Msn、Yahoo、ICQ、AOL 任何可聊天對話的軟體都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相簿、相片 (部落格視同相簿;簽名檔視同文章的一部份,但字數不計算) ◆ 徵求對方或留下自已的電話、E-mail (除站內信、郵政信箱,其餘的聯絡方式一律處分)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二條、禁止對自已的外貌條件作敘述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劣退 + 水桶一周    ◆ 徵求內容不得出現對自已外貌條件作敘述 (包括身高、體重、三圍、收入條件、敘述外表像某某某等)   ◆ 禁止將對方外貌條件列為徵求條件之一 (包括身高、體重、三圍、收入條件、敘述外表像某某某等)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三條、禁止扔水球騷擾版友 違者:第一次警告一枚 第二次置底黑名單 版友若遇不明水球騷擾,請先將水球紀錄複製,寄至板主群信箱。 並將騷擾者設定為壞人。 如何將騷擾者設定為壞人??? 請看以下設定 先進入 PTT 主畫面 (也就是首頁) →選擇 (N)amelist 編特別名單 →選擇 (B)lack 壞人名單 →再按 a 輸入騷擾者ID 之後 這個人就再也不能寫信和扔水球騷擾你了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四條、禁止徵求邀約見面、戀人、一夜情 第一次砍文 + 水桶一周 第二次劣文 + 水桶一個月置底黑名單    ◆ 禁止徵求見面、出遊、聚餐吃飯、聯誼 含有任何徵外出意指的文字皆由板主從嚴認定 ◆ 禁止徵求戀人、男女朋友、同性、異性戀情 含有任何徵求伴侶、曖昧不明的用詞,一律視同違反此項 ◆ 禁止徵求一夜情、與"性"相關的行為 含有任何18禁、性暗示、誤導版友等字眼,一律視同違反此項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五條、禁止廣告文、鬧版、個人恩怨、不雅文字(髒話) 違者:第一次劣退+警告+水桶一週 第二次 劣退+終生水桶 ◆ 廣告文 與本版無關或與買賣、營利有關的文章 ◆ 鬧版 刻意洗版、挑釁、經常性違反相同版規屢勸不聽,一律視同鬧版 ◆ 個人恩怨、引戰文 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如有個人恩怨將以此條規定處理。 ◆ 不雅文字(髒話) 任何不當字眼、明示或暗示性的人身攻擊、無意義謾罵、偏激言詞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六條、禁止注音、火星、錯字連篇文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砍文 + 水桶一周 ◆ 禁止出現注音文 "ㄜ"請用"呃" "ㄌ"請用"了",凡國字可替代的字皆不可用注音 ◆ 禁止出現過多的錯別字 過多的錯字會造成閱讀上的吃力,請養成隨手選字的習慣 ◆ 火星文 沒人看的懂的字,例如:亂碼&*#$%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七條、禁止手動置底、修改推(噓)文、回文至版上 違者:第一次砍文 + 警告一枚 第二次砍文 + 水桶兩周 ◆ 禁止手動置底的行為 張貼新文前,請記得將舊文刪除 三天內同一使用者若超過一篇文章,板主有權將最新一篇刪除 ◆ 禁止擅自修改他人推(噓)文 擅自修改他人的推(噓)文,是非常不尊重的行為 ◆ 禁止直接回文至版上 回信請私下回至對方的站內信,請不要再回到版上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八條、有關代貼徵友文、違規文章 ◆ 代貼者要對所代貼之文章負起全部責任 意即文章內容,若有違規,要由代貼者接受版規處罰,請代貼者注意  ◆ 有關〝S〞標記 只要有違規的文章,都會在標題前面作〝S〞標記,並用推文告知 板主有權利馬上依板規處理 ◆ 領取備份 凡違規被刪除的文章,會移至暫存區,如欲領回,請在七天內來信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九條、徵到筆友、結束徵求、警告、水桶說明 ◆ 徵到筆友,請修改文章標題分類 [筆友]→[徵到]   ◆ 因某些因素暫停徵求筆友,請修改文章標題分類 [筆友]→[結束]    ◆ 集滿警告兩枚,即可體驗〝水桶一周〞 ◆ 水桶期滿,請自行來信請版主解除 ══════════════════════════════════════ Penpal 筆友版 版規 發文前 請先詳讀版規 ══════════════════════════════════════ 第十條、發文格式    [筆友] 徵求以站內信方式寫信的筆友    [實體] 徵求以郵政信箱方式寫信筆友 分類 自由發揮(不得超過版面長度) ↓ ↓    [筆友] XXXXXXXXXXXX ^ 請空一格(半形半形半形)    標題請勿超出版面,如果有超過請按大寫T修改標題 本板規可視情況修訂之。以上若有闕漏之處,板主群可視情況處理 〝〞 〝〞 ※ 編輯: janice001 來自: 111.251.213.94 (06/19 14:37) ※ 編輯: janice001 來自: 111.251.205.67 (06/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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