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hD ]
討論串[問題] 美國的獎學金是否需要賠款?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2(2推 0噓 10→)留言1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pepsilin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時間14年前 (2010/03/17 21:25), 編輯資訊
1
0
3
內容預覽:
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如果申請美國大學的Ph.D.,最後有拿到學費減免及TA,. 但之後若念了一年後,想重申請別的學校,. 或是念到一半不想念了,想放棄了;. 那這樣會需要賠償已領取的學雜費或TA薪水嗎?. 有沒有誰聽說過有這種案例的?. 嗯....我知道最好的答案,還是得去問學校。. 但我還是想
(還有6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gs3300 (CGS3300)時間14年前 (2010/03/18 01:41),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不用想太多,這錢都已經報銷了,你要賠償,學校還不肯收。. 基本上你拿到獎學金的時候,通常是會給你一封信,. 信中會大概載明你的權利與義務。. 我們當時每年九月還簽一份合約書,載列一星期要工作多久,領多少錢,…. 沒有任何條文說要付錢。. 有中國同學念到一半就跳到其它學校,有歐洲同學資格考沒過被迫離開
(還有3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