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命理研究院廣告規範法規
※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GJsqyZZ ]
作者: Paulnewman (子玄:Face off)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命理研究院廣告規範法規
時間: Wed Sep 12 00:56:25 2012
依據《國家研究院公告》
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
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
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附註】包括任何諮詢服務,貼一個連結過去,連結的網站內容裡,明寫著諮詢服務項
目,或收費字樣即是。
《命理研究院》公告:
本小組看版開設目的若有涉及金錢往來,使用者須自負法律責任,若有營利行為
發生,則從嚴辦理。
本站為架設於學術網路上之 BBS站台,不歡迎商業廣告,本群組中除Magic_Info
外所有版面請即日清空版內所有商業性廣告,一經舉發,或版主、組長發現,即刻刪
除,不另行公告,情結重大者水桶,並列為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若版主個人違規,視情結輕重,即刻刪除版主資格,並將該看版則列入違法看版
,情結重大者,列為水桶並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附註】簽名檔有屬於文章範圍之內,惟個人名片檔並非管轄範圍,各版版友由版主
認定裁量,各版版主由組長認定裁罰。
廣告違規項目:
一、有圖利自己之嫌。(連過去就是自己的商業網站)
二、有圖利親朋好友之嫌(連過去就是朋友的商業網站)
三、其他相關廣告事實未盡完善解釋之處。(如連過去某社團,該社團有別人宣傳)
四、未免有圖利某特定網站的嫌疑,但又讓版友們有貼新聞、心得等空間,同一人張
貼跟自己不相關的商業網站,雖無違反前三項條款,但長達十篇以上,版主即可
警告之,再犯即可處逕行刪文,嚴重者可水桶處置,水桶天數,各版主自訂。
增列條款:
一、除組上公告外,各版對廣告的要求可在求嚴謹,如簽名檔的內容之判定,可依各
版狀況調整之,此為版主權限,組上若無異議,即可自行裁定。
二、若有版主或版友以推文或信件主動或引誘的方式,約版友命理諮詢,即可來信告
發,本組定懲不殆。惟版友自己找人諮商、算命,則須自己保障身家財物安全,
版組無法保障您自己去招來的問題。
以上Paulnewman 201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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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0.42
※ 編輯: Paulnewman 來自: 111.248.10.42 (09/12 01:08)
※ 編輯: Paulnewman 來自: 59.120.0.124 (09/12 15:1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WinDaNcE (1.160.169.130), 時間: 09/12/2012 20:2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