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幻想理想國家

看板Policy作者 (bxdfhbh)時間16年前 (2008/05/14 12: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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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認為,民主制度適用于絕大多數的民族。 民主制度是一種社會秩序,是一種政權組織形式,和民族性格,和民族思維方式關系不 是很大。 民主制度,就是老百姓一人一票選舉官員,所以人合法權利不受侵犯,所有事情依照法 律程序走等等。這些并不違背絕大多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除了這樣的民族:所有人沒有腦子,沒有思考能力,絕對服從一個宗教上的領袖,領袖 說什么就信什么。 而儒家文化圈顯然不屬于這樣的民族。 儒家反對迷信崇拜,注重務實,要求以民為本,把百姓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極為關注 民生,反對苛政,鼓勵勤儉節約,這些都是走進現代社會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儒家盼望明主不假,但問題是民主制度正好提供了選舉明主的機會啊! 在清末引進西方思想的時候,就大量的引用古圣先賢的話,來論證和評論。 甚至禪讓制可以直接拿來對比選舉,孟子民為貴的話可以直接拿來用,天下為公被國父 孫文直接拿來當口號。 日本、韓國、新加坡的巨大成功,就證明了,中華文化圈國家,完全可以實行民主制度 ,而且可以發展得很好。 第二,對于那些不適用民主制度的國家,可以采用軍政—訓政—憲政三步走的方式實行 民主制度。 原po如果硬要認為東亞不適用民主制度,也行, 但是我們完全可以用軍政—訓政—憲政三步走的方式,改造該地區的民族,使之能夠適 應民主制度。哪里不適用,改還不成嘛? 甚至可以說,日本、韓國、臺灣都經歷過類似的時期。日本韓國是被美國占領,被美國 強制改造。臺灣是被蔣家父子改造。 臺灣在蔣經國時期發展教育、政治改革等方面的經歷想必大家都很熟悉。 這些都已經被改造得可以適用民主制度。如果還有不適應的地方,只能說改造的還不成 功,再來次訓政改造,不過我想原po應該不樂意再回到訓政時代吧。 還有穆斯林世界里的土耳其,也是被強人改造成功的例子。 現在美國正在伊拉克改造。我覺得美國失敗之處在于從軍政直接到了憲政,缺了訓政一 環。 第三,民主制度并非人類發展的必然,所以大家要珍惜。 原始社會并非想象的那么好。從生物學角度看,強壯的個體總有辦法制服整個群體。從 猴子開始,就有猴王了。從非洲部落可以看出來,部落首領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以 隨意處死黑人。黑人要見酋長,必須跪著進去,沒有允許不能抬頭。 人類社會的發展,應該是這樣的歷程: 小股的部落,各成員之間互相認識。由家族首領領導。 大股的部落,各成員之間互相認識或者有共同的熟人。由最大的家族的首領領導。 幾千幾萬人的部落,各成員之間可能完全不認識,服從于共同的酋長。這一步是極為重 要的一步,邁過這一步,這個民族就完全不同了,可以走上歷史舞臺了。此時各分支機 構的領導,由酋長的血親擔任,按照血親遠近確立親疏。 也就是說,人類的正常歷史,是一部專制歷史。 但問題是,很多地方的部落,并非是通過絕對的征服實現的,而是通過小部落的屈服實 現的。大首領未必能夠完全壓服所有的小首領。為了雙方都有肉吃,這就有了一些通行 的規則。也就是原始社會的貴族議會制度。 這個制度在契丹人出現過,就是八部大人;在日耳曼人出現過,差不多就是英國貴族議 會的來歷。這些都和普通百姓無關,但是確立了游戲規則,決定了所有人都得按照規則 走。 和普通人相關的是, 因為部落的成員,最早都是貴族有血親的親屬,或者盟友。(周朝分封可以看出來,人 都是一族一族存在的,不存在個體,每個家族都是參政的,大宗嫡長子家長一般就是貴 族。) 不管是種田,還是打仗,都是每個家族參與的事情。 所以部落的“公民”有很高的地位(被征服者沒有這樣的地位),凡事都要商量討論。 不管是周代的“國人”,還是希臘城邦的“公民”,都是這樣的地位。 一直到春秋,國家大事還要召集國人商議。 后來的日耳曼人,因為剛剛脫離原始不久,也殘存著這樣制度,普通公民的地位也比較 高。 所以后來要征收稅收,要開會征集他們的意見。 后來他們到近代收入高了,于是要更大的發言權,于是利用游戲規則,積極參與。 也就是說,民主,是底層人利用游戲規則為自己爭取到的發言權。民主本身就是給社會 各群體平等的博弈機會。 這個是一個博弈機會,和什么自由精神不相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87.1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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