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募兵制的財源

看板Policy作者 (m的故事)時間11年前 (2013/03/17 22:06), 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1.由所有沒當過兵的人出錢,包含女生 2.至少二年 3.不過你的收入有多少,都要滿足最低額度 4.沒有按時繳錢的話,加重逃稅的罪責,甚至要列為像軍法一樣的程度, 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80.160

03/17 22:27, , 1F
有違憲之嫌
03/17 22:27, 1F
那一條違憲了?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5.43.180.160 (03/17 22:49)

03/17 23:32, , 2F
第4條
03/17 23:32, 2F
哦,違反憲法那一條了?

03/18 19:00, , 3F
憲法的確沒說 只有男人有當兵的義務....
03/18 19:00, 3F

03/18 19:01, , 4F
不過這樣等於開徵丁稅....
03/18 19:01, 4F
在募兵制的情況下 用什麼稅有差嗎? 反正重點在於開拓財源 有錢才有兵能募 沒錢,募啥狗屁兵呢?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5.43.180.160 (03/19 01:09)

03/19 03:43, , 5F
討論時請保持理性風度~謝謝
03/19 03:43, 5F

03/20 23:05, , 6F
用什麼稅都沒差 反正立法院都不會過.. 改收保費 還有機會
03/20 23:05,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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