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兄弟姊妹有照顧精神病患者的義務嗎?

看板Psychiatry作者 (.......)時間20年前 (2004/07/13 09:5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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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icamp (Wie geht's? )》之銘言: : 請教大家一個問題: : 我有一個朋友,女性,26歲,早期診斷為躁鬱症,吃藥吃了三年,今天改診斷為 : 精神分裂,吃藥吃了一年。 : 我有主動打電話給他,問他需不需要幫助,他毫不客氣的說:不需要。 : 我覺得他沒有病識感,藥是她媽媽每個月去拿的。 : 他都待在家裡,沒有工作已經四年了。她不想站起來,只會當米蟲。 ^^^^^^^^^^^^^^^^^^^^^^^^^^ 老實說,我覺得這句話突顯出對精神疾病的不瞭解。 如果,她真的有精神疾患,尤其是精神分裂, 那正表示她可能沒有辦法以我們的方式理解外在世界不是嗎? 她可能甚至無法適切區別外在與內在, 她可能產生許多獨特的認知,或是所謂的妄想, 她可能活在一個半封閉的特殊世界裡,而無法以常人的標準來衡量。 妳提到她早期被診斷為躁鬱症, 那麼,或許她曾經展現躁鬱症的症狀, 例如情緒的違常,或伴隨幻覺與妄想, 或許這樣的病情使她無法融入人群不是嗎? 不知道你是從哪看出她"不想站起來""只會當米蟲"? 或許你有你的根據和判斷, 例如,你覺得他的病情並不嚴重,或感覺她在你的面前都蠻"正常"的。 (不過這仍然只是"你覺得") 但,現在既然缺乏進一步的資訊, 那麼,只好假定這樣的句子顯示了一種對精神病患普遍的誤解, 意即在無法認識那"看不見的障礙"的情況下, 將精神疾患者形容為"懶惰""不可理喻""缺乏紀律""抗壓性不夠""EQ太低"etc.。 舉憂鬱為例,我看過很多人率然批評陷入重鬱的患者為"懶惰", 他們說"大家都有低潮的時候,我也有阿,為什麼你就是無法克服呢, 一定是為了逃避現實,所以故意把自己陷在裡面。...。" 當一種精神狀況沒有被普遍經歷時, 人們很容易就把它約化成某種負面的性質,強將域外之物以常理加以評斷, 而這對精神疾患者是很大的不公平與傷害。 如果真的要幫助或關心一個精神病患, 卻未能體認到精神失常的世界 那一份情緒失去控制,瘋狂,隔絕,並與常理相異的特質, 那就好像一個拙劣的主人老是不知道他的狗狗需要什麼,而誤待牠一樣, 誤待了要關心的對象。 說到沒有病識感,病識感需要往回觀照自我的能力,以及穩定的認知能力, 如果她的精神狀態不允許,那病識感也就成為不可能。 (當然也有可能是因為抗拒...) 然後...,或許我從一開始就曲解了你的語意,那請多包涵。^_^" : 我的問題是:我估計他媽媽可以再養他10-20年,等他父母死後, : 他的兄弟姊妹有照顧他的義務嗎?還是可以遺棄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59.61

11/11 16:25, , 1F
說得真棒!!發病時整個世界都變了
11/11 16:2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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