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簡易訴訟需對方身分證字號 以申請戶籍謄本?

看板PttLifeLaw作者 (UIUC...>"<)時間18年前 (2006/03/29 21:2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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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chunters (pp)》之銘言: : 被告是一家公司 : 事由是欠我薪水 : 我申請簡易訴訟後 : 今天收到通知書 : 要我補件:公司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 : 我可以查出來該公司的代表人姓名 : (商業司網站) : 可是上面資列並沒有列出代表人的身分證字號 : 打去戶政事務所 : 他們說沒有身分證字號就沒辦法辦理戶籍謄本 : 請問我有什麼管道知道公司法定代理人的身分證字號嗎? 【建議】 1.將該情事陳報於法院,告知戶政事務所不能調閱的原因,請法院發文調閱 公司的變更登記事項卡,在事項卡內有法定代理人的詳細資料。取得其個人 資料後再行前往戶政事務所調閱。 2.將戶政事務所欠缺身分證字號不能調閱的事由告知經濟部商業司,並持法院 補正通知正本向其詢問,看是否可以告知你該資訊。(不保險) 3.直接至戶政事務所調閱,告知其未有身分證字號,但有法定代理人地址看看是 否可以調閱。(不保險) -----這三種方式以第一種較為適當。 P.S.前有版友說明戶政事務所有查尋的義務,這句話是沒有錯,然而在不確定當事人 為何人的情形下(畢竟可能遇到同名同姓的情形),而戶政事務所之公務人員又 受到「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不得任意揭露資料。故而戶政事務所 人員因而無法提供該人之戶籍謄本,此種情事可想而知。 其實面對戶政的這種態度,個人反而深表贊同,畢竟我也不想因為同地區一個同 名同姓人的原因,而導致我個人資料的洩漏,誰又知道取得我資料的人會去做出 什麼事情呢!就權利保護而言,戶政的要求可表贊同。 或許對於部分人會造成不便利性,然而為了社會大眾的權益亦只有如此較為妥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4.10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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