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闖紅燈車禍~不做筆錄就沒事嗎?
一、車禍發生日期:99.11.8晚上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兩人皆受傷,都送醫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我弟有做筆錄,老婦人無
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弟有保險,有連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家人在去年騎機車,經過一處很暗的大馬路(但是車道是綠燈)
結果有一重聽老婦人,騎腳踏車從巷子中奔出(巷子是紅燈)
很明顯是老婦人是闖紅燈(ps:她事後也承認他自己搞不清楚紅綠燈)
兩個相撞,都骨折開刀
老人卻一直都不去做筆錄,警察也說她問一三不知(要做筆錄難度高)
結果幾個月後
老婦人的家屬叫調解委員會來調解
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要30萬
問題是她錯在先!
1.闖紅燈(監視器有拍到)
2.腳踏車未裝反光標示(目前有這條法律條文規定)
3.堅持不去做筆錄,家屬也裝死,故意不去用
4.家屬未善盡照顧之責,放任一個重聽,不會看紅綠燈的老人在暗夜中騎車
出車禍後,也沒有積極找人為何沒回家?(隔了一兩天才被通知)
然後調解委員會的人就說:對方不去做筆錄,對我們比較不利
好像一直叫我們花錢了事,問題錯的又不在我們!
我覺得這一條不成立
這樣說來"殺人放火"的人,不去做筆錄就沒事了嗎?
是不是法律條文有規定"強制對方去做筆錄呢"
接下來,要怎麼做才比較有利呢?很想上法院!!!
謝謝~
麻煩知道法律者或有相關經驗的人分享!
@當初我們有報警,有連絡保險公司了
這社會還有公理嗎?錯在先的人!居然好意思開口跟人要錢?
那我家人受傷的醫藥費,機車損傷費都還沒跟他開口呢?
簡直是惡霸!對方還說要打人!!
六、問題:
若對方堅持不去做筆錄,又是一位輕微失智的老人
我們該如何自保?提出有利的證據呢?謝謝
我媽說不要跟對方牽扯太多!想早日解決
居然說要另外給對方5萬的理賠金(強制險之外的另外錢)
讓我們家人聽了一肚子火!
沒有錯幹嘛先低聲下氣?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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