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 團購貨品不完全,想要求退款
事實經過:
我在三四月左右跟了IPHONE版上的一個黑豆腐團(充電器)的團購
當時主購是說除了充電氣之外還會有一個多國轉接頭
而我在主購釋出匯款資料時就立即匯款 匯款日期是4/20
然後之後經歷了對帳對很久 主購消失 好不容易帳款確認以後
主購於5/11於部落格PO文說已下訂單 約5/21到5/27會到貨
然後中間 主購一點消息都沒有
一直到26 27號時有板友傳達主購的消息
東西已經到貨了 準備分裝寄貨
就在這個時候 拆開其中一個黑豆腐發現 "少了多國轉接頭"
而昨天6/1我已收到商品,並未拆封,因為我真的不想買了,
這時間拖太長了,並非我所預期,
而且商品寄來不如當初所說(少了多國轉接頭)
雖然主購允諾之後會請廠商補送,但要六月中物品才會到達台灣。
雖然至目前為止是不影響我的使用,
但一方面拖太久,一方面我覺得商品給的不完全,所以我不想買了。
問題:
目前就我了解,消保法的七天鑑賞期是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
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
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而主購我們也不確定他是否會企業經營者,
如果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辦事效率差一點的鄉民,是否這七天鑑賞期就不成立?
那我還有其他管道能夠要求主購退款嗎?還是我只能默默的吞下這苦水?
在購買前皆未看過商品,只有網路上主購所提供的資料而已...
小抱怨一下,跟這團真的受太多氣了:((
現在別無所求,只希望能夠退款...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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