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調解不成!提出傷害告訴後~又寄來調解通知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
如果我已經和對方調解過二次不成
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後~
也已經拿到傳票要到地方法院開庭
但是在收到傳票後兩天收到對方聲請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我想請問我還需要前往嗎? 因為本人是學生 大部分的時間都在上課
滿18未滿20 都需要法定代理人陪同~
家裡的人又要上班
當初已經在調解委員調解過兩次 也都談不容
對方和調解委員都說不會有第三次!
但對方可能又在他家附近的鄉鎮區公所聲請調解!
明明就態度強硬事後又再提出聲請 這樣合理嗎?
家裡的人都說不要去了 浪費那麼多時間
直接去法院! 如果不去調解委員會 會怎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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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1.96.6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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