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驗傷後如何在備案

看板PttLifeLaw作者 (硬漢子)時間8年前 (2016/03/30 20:22), 編輯推噓3(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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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105/3/2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當下警員沒問受傷 所以沒叫救護車 而車禍後我到家覺得脖子及腰部拉傷不適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報警做筆錄拿三聯單,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三方皆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汽車連環車禍,有三方,AB及我 A車以及我的車在完全靜止停等紅綠燈時,B車撞上我的車,我的車在被推動撞到A車 經過報警以及筆錄後,B車完全肇事責任,要負責A車以及我車的維修 當下警員沒叫救護車也沒問我有無受傷。 六、問題: 事後到家發現身體不適 之後隔天去醫院做驗傷以及看診,發現腦部輕微震盪,脖子以及腰部有筋肉拉傷 現在想要再備案證明B車造成我方受傷 但當初承辦員警態度非常兇悍的說沒有處理過這樣的,叫我自己去跟肇事方索賠 後來說我的保險公司請我再次備案有受傷的時候 最後該員警才說要備案可以,叫我自己找齊三方在跟他約時間做筆錄 但A車為彰化人,他不願意北上重新做一次筆錄 想請問各位是否依定要當初三方都到才可以做筆錄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182.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459340579.A.80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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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他的主管投訴他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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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本來就只處理車禍 車禍都處理完了 才冒出來一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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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傷 還要警察幫忙背書 假如你是對方車主 車禍過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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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又被通知說有人事後才說受傷 萬一事後加工 誰來擔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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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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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告過失傷害讓法官認定時間有無關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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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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