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車禍] 提出告訴及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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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3→)留言1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wanderer (water)時間16年前 (2010/06/02 19: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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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任他人來代為告訴,只要出具委任狀就可以(刑訴236之1). 而且因為沒有準用29條,原則上不以委任律師為必要. 提告訴的合法受理單位是地檢署和警察. 如果不想到地檢署提告,向原先偵辦的警察提告也可以. 告訴人原則上是以證人身分出庭,不能有人陪同. 如果有其他人也對案情很熟,就請檢察官一起傳吧.
(還有1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tetype (說好的2萬呢?)時間16年前 (2010/06/02 19: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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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告訴是否一定要由本人提出 可否由他人攜帶相關證件提告. 提告一定要到地方法院或地檢署嗎?. 有沒有相對簡單的提告方式?. 偵查庭時可否有人陪同?. 如果陪同人為同案關係人時 可否於檢察官問訊時發言解釋案情?.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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